网易财经7月23日讯 广钢股份周五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名义出具担保华美公司履行租船合同的《担保函》,成为ELP诉华美公司没有履行租船合同案的第二被告。 公告显示,2009年1月22日,广钢股份收到英国高等法院签发的《起诉书》,船东EMERALDIAN LIMITED PARTNERSHIP(本文简称“ELP”)请求法院判令华美船务有限公司(简称“华美公司”)承担因没有履行租船合同而造成的船舶滞期费509万美元及其利息以及法律费用。同时,ELP根据其声称的一份表面上以广钢股份名义出具的担保华美公司履行租船合同的《担保函》而将广钢股份列为该案件的第二被告,要求广钢股份就前述船舶滞期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此案经英国高等法院一审宣判,华美公司败诉。 广钢股份称,目前公司因本事项可能遭受的实质损失暂时无法评估。公司已委托律师对涉案的相关合同和反担保函进行研究,将会采取措施向有关责任方进行追索,力争将该等损失降到最低。 案件有关各方当事人 原告:EMERALDIAN LIMITED PARTNERSHIP,是一家根据利比里亚法例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公司,是该案的船东; 被告一:华美船务有限公司,广钢股份2007年因运输进口矿石而委托的船务代理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的公司; 被告二: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4-10-06 10:43: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