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海的一名网吧管理员,勾结其他网吧的网管员和收银员,利用木马程序,删除、修改网吧收银数据后偷走营业款。两年多时间,共盗取了营业款16万余元。上周五,镇海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盗窃案。
汪某,江西人,今年28岁,2010年在镇海一家网吧做网管。上班之前,汪某从网上得知,有一种木马程序,只要种植到电脑里,就可以通过远程操控,对网吧的收银系统进行数据修改从而窃取营业款。
不久,汪某认识了另一个网吧的网管郑某,两人是老乡一见如故。一直对该木马程序非常感兴趣的汪某说服郑某,在郑某所在的网吧里试试这个木马软件。
通过网上的上家发来木马程序,汪某和郑某将程序装在了郑某所在网吧的服务器上,上家通过远程操控,对网吧当天的营业额成功进行了修改。本来只是想试试这个木马程序灵不灵,试完之后,汪某发现这是一条“财路”。他和郑某又找到网吧的收银员李某,经多次游说,李某同意加入。
汪某付给上家包月费用,上家再通过木马程序,远程控制调低网吧的营业额,随后3人将实际营业额中多出来的现金用于分赃。一个月下来,汪某3人就从该网吧偷得9000余元的营业款。
汪某随后又在多家网吧发展网管和收银员加入,从2010年9月至2012年2月,这个团伙多次利用木马程序,盗窃营业款共计16万余元。
2012年2月,有网吧老板发现营业额有问题,遂报警。很快,汪某被抓捕归案。
镇海法院判处汪某有期徒刑12年,罚金5万元;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罚金10000元;李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罚金5000元;本案其他2名网管和7名收银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至4年6个月不等,罚金3000至10000元不等。
时间: 2024-10-23 08:2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