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广州日报》《南方日报》报道由于服刑时表现良好,且缴纳了2万元罚金,许霆被裁定予以假释。7月30日上午,许霆出狱。 7 月29日,在高明监狱召开假释听证会后,佛山中院作出假释裁定书,写明:许霆在服刑考核期间获得嘉奖1次,2010年4月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已缴纳罚金 2万元。佛山市中院决定对罪犯许霆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自今天(7月30日)起,至2012年5月21日止。 今年4月,许母瞒着丈夫替儿子缴纳了2万元罚金。许霆随即向监狱递交了减刑假释的申请。面对采访,许霆说,“还是要感谢国家,感谢党,感谢法院。” 对此,许父表示很失望。“我和他母亲的观点不同,交了钱就等于彻底认罪。我坚持认为他是‘有错无罪’!” >>
对话许霆 记者:出狱后有什么打算?还会来广州么? 许霆:应该会来。我会在老家找工作。有个朋友在房地产公司当副经理,让我过去帮忙。 记者:现在跟你类似的案件,被告人都会被冠以“××版许霆”,你怎么看? 许霆:我觉得没必要套上“许霆”两个字,何鹏(云南许霆)的案子我也知道,我个人认为他既然已经出来了,后面的事情就不要再计较了,自由是最宝贵的。 记者:你认为银行是不是应该要做一些改进呢? 许霆:肯定要的,出现了这么多问题。银行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不应该因为类似的意外再发生悲剧。银行应该为储户考虑,出了这些事情,我想银行多少会有些内疚的。
时间: 2024-11-13 09: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