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乔丹体育”)招股说明书中的一些片段就像是一只看得见未来的水晶球。
被称为史上最伟大篮球运动员的美国巨星迈克尔·乔丹(Michael Jordan)已向中国一家法院提起诉讼,指控乔丹体育未经许可“蓄意且毫无顾忌”使用其姓名,并且误导中国消费者。
2011年11月获得通过的乔丹体育计划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如今因为这场官司平添变数。
迈克尔·乔丹的代理方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作人康乂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按照民诉法规定,诉讼估计将在一周后立案,“我们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赔偿,大概在几千万元人民币。”
根据乔丹体育的招股书,截止到2010年末,公司营业收入超过29亿元。
在乔丹体育的招股书中,“商标及商号风险”列为“风险因素提示”中的第一项。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界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属于采用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范畴。
捍卫“DNA”
“对每个人来说,自己的名字就像是身上的DNA。”迈克尔·乔丹昨天通过一段视频表示,“一个中国体育公司在没有我的授权情况下,用我的中文名在中国开展生意。看到有人这样侵犯我的形象权利,我感到很难过,我没有别的选择,唯有告上公堂。”
乔丹体育昨天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开声明,强调中文“乔丹”是该公司依照中国法律申请注册并享有专用权的注册商标,对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行为受我国法律保护。
乔丹体育公关部一名人士表示,目前并未收到任何来自官方的法律文件。
就此案对公司上市进程的影响,该人士表示目前暂无影响,仍在关注之中。
乔丹体育1984年创立,和诸多晋江系运动品牌出身一样也出身于鞋都晋江。
2002年公司年产值仅1.2亿元,到2010年公司销售收入跃至29.3亿元。
迈克尔·乔丹方面表示,已针对此案提供了相关六项请求,最主要一项乔丹体育未经乔丹本人同意使用其名称,要停止这种侵权,同时对中国消费者做出澄清,其与迈克尔·乔丹之间并不存在任何关联。
乔丹体育提供的信息显示,该公司主要使用的“乔丹”商标是在2003年前后注册完成,为何时至今日迈克尔·乔丹才开始起诉乔丹体育?而且又时值对方上市前夕的敏感时期。
康乂称,去年年底,迈克尔·乔丹找到他们律师事务所处理此案,“我们在美国和他本人开会时,他表示是近期才了解到,同时了解到对方甚至把自己的两个孩子的名字也注册成商标。”
“这跟其上市与否并没有直接关系。”康乂告诉本报记者。
一名知情人士称,君合律所之所以能作为乔丹的代理人,关键还在于其在美国分所的业务拓展,乔丹是由该分所顾问引荐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