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近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禁止播出涉性广告,并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审查把关。 虽然《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但广电总局在下发的《通知》中指出,“仍有少数播出机构无视总局规定,仍存在播出宣传提高性功能的产品广告,或者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使用主持人‘叫卖’宣传等违规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不良反应”。因此,广电总局重申坚决禁止涉性广告,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加强广告内容的审检工作,确保导向正确,坚决抵制并自行清理宣传壮阳、提高性功能的医疗、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等不良广告。对仍违规播出的,一经发现,广电总局将直接给予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的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曝光。 此外,广电总局还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加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的审查把关,在内容审查方面要求: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传;不得以“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宣传商品;不得使用新闻报道、新闻采访等形式以及新闻素材、资料等宣传商品。对于春节期间广播电视广告的监管工作,广电总局要求重点监管广告播出时长、影视剧插播广告、挂角广告、游动字幕广告、医药广告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时间: 2024-08-03 10:3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