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腾讯起诉360隐私保护器一案的">尘埃落定。我们输了官司,有人趁机大做公关,说360不正当竞争,说360诋毁人家的商誉,甚至制造出360必须公开道歉的假新闻。
其实,判决书写得很明白。第一,针对一款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软件提供相关的辅助性服务,只要该款软件设计合理、表达恰当,且不存在违反诚实信用等公认商业道德的情况,都应为法律所允许。所以,360隐私保护器监测QQ的扫描行为,没错;第二,认定QQ软件在用户并不知情的情况下扫描大量与聊天功能无关的电脑文件。我认为这是极端不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行为;第三,因为中国法律对隐私并没有清晰的定义,所以说QQ扫描的电脑文件涉及隐私,没有法律依据。
根据判决书,360隐私保护器并没有涉及到不正当竞争。但由于第三条原因,360败诉了。
这一次吃官司让我想起了2006年360安全卫士刚问世不久,因为彻底查杀流氓软件,被几家流氓软件生产商告上了法庭。法院判我们败诉,原因是对这些不请自来、来了不走、删除不掉的软件,360不能把他们定性为“流氓”。于是,我们为他们改了个称呼,叫“恶意软件”。
那一次,360败诉了,但结束了中国互联网上流氓软件称王称霸的时代。这一次,360也败诉了,但将中国互联网推进到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时代。
你如果不信,请打开QQ,你会发现中国第一大互联网公司不再暗中扫描用户的电脑文件了。今天的QQ在扫描之前会让你知道,你还可以停止扫描。要知道,这在3Q之前简直是不可想象的。
你还记得那个著名的“艰难的决定”吗?我想,任何一个互联网公司,无论它多么强大,都不会敢于再玩弄“二选一”这样蔑视用户知情权、践踏用户选择权的把戏。
所以,重要的不是官司的输赢,或者两家的恩怨和面子。360输了这个官司,客观上让所有互联网公司,无论大小,都知道尊重用户知情权和选择权的重要性,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大是大非的问题。
当然,人家还要趁此机会宣传自己要开放。我想,对腾讯开放,任何一个互联网公司都是热烈欢迎,因为中国第一大互联网公司如果开放,肯定是惠及整个互联网。然而,一个体量巨大、全业务经营的互联网公司,开放到底是不是权宜之计,每一个人不可避免带有疑虑。
QQ不再暗中扫描电脑文件了,懂得尊重用户了,我们对此肯定和赞赏;腾讯要讲开放,我们对此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