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近出台的电力体制改革的配套文件中,为一直困扰光伏电站的顽疾——“弃光”,给出了相应的解决思路。
根据《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在发电计划和调度中将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并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消纳,提高跨省跨区送受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
与此同时,还将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大规模发展、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的市场机制,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而针对光伏发电的发电区与用电区分离的这一特征,则表示,将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机制,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不过,尽管相关部门已经明确给出了“限电”的解决思路,但从其相关措辞来看,对光伏发电的所有电量并非是照单全收、100%完全上网,而只是保证将光伏电站维持在某一个合理的收益率之内的电量给予完全上网。
换句话说,对于光伏电站而言,极有可能会就此如同其他行业一样,进入一个收益率相对稳定的时代,也不排除是“微利”时代,尤其是在电力行业告别“垄断”还原其商品属性的这一大环境下。
“限电”是体制机制问题
对于近几年的光伏电站而言,“限电”可谓是一个颇为头疼的顽疾,这其中尤以地面电站发展迅速的西北几个省份较为严重。
资料显示,在最受关注的“限电”中,新疆以及甘肃的情况较为严重,占了全国全部弃光的93%,其中,甘肃省弃光电量17.6亿千瓦时,弃光率28%,新疆(含兵团)弃光电量10.4亿千瓦时,弃光率20%。
有业内人士还透露,除了被国家能源局点名的新疆和甘肃外,近来风头正劲的宁夏的情况同样也很严重。
不过,在以往的就“限电”这一问题的成因上,大都归咎于发展速度过快以及与电网建设不匹配、当地的消纳能力不足、调峰问题等。
而在此次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就电改推动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答记者问时则表示,近年来,并网消纳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主要障碍。今年以来新能源消纳形势更加严峻,新能源与常规能源之间的运行矛盾不断加剧。大量的弃风、弃光现象既造成了可再生能源资源的巨大浪费,削弱新能源行业发展动力和后劲,也严重影响国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的实施和能源结构的调整步伐。在目前情况来看,除了技术因素外,出现并网消纳问题更多是体制机制原因。
上述人士还表示,从一定程度上讲,是否能够有效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将是考量本次电改成效的重要目标之一。近期出台的6个电力体制改革配套文件也将落实可再生能源全额保障性收购放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位置,为从根本上解决弃风弃光弃水问题提供了政策基础,是保障今后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规模取胜
对于如何解决“限电”问题,官方此次也给出了相应的对错,具体来看,主要涉及调度、跨区消纳、调峰等。
在优先发电和调度方面,则包括在发电计划和调度中将优先安排可再生能源发电,逐步放开常规火电等传统化石能源的发电计划,并将加强可再生能源电力外送消纳,提高跨省跨区送受电中可再生能源电量比例。
而针对光伏发电的发电区与用电区分离的这一特征,则表示,将建立电力用户参与的辅助服务分担机制,积极开展跨省跨区辅助服务交易,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在电力交易方面,则提出“形成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市场机制。规划内的可再生能源优先发电,优先发电合同可转让,鼓励可再生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
此外,在调峰方面,也给出了相应的安排,要求自备电厂参与提供调峰等辅助服务,并推动可再生能源替代燃煤自备电厂发电。
不过,尽管相关部门已经明确给出了“限电”的解决思路,但从其相关措辞来看,对光伏发电的所有电量并非是照单全收、100%完全上网,而只是保证将光伏电站维持在某一个合理的收益率之内的电量给予完全上网。
在此次答记者问中,前述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负责人就表示,在存在新能源限电情况的地区,拟通过发电计划方式优先安排一部分新能源保障性发电量,保障新能源项目合理收益的基本利用小时数。其余超出保障性范围的新能源发电量鼓励参与市场交易,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保障优先上网。
该人士还表示,通过这种保障性发电量的方式,既保障了新能源项目的基本收益,也将促进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进步。
这也意味着,对于光伏电站而言,极有可能会就此如同其他行业一样,进入一个收益率相对稳定的时代,也不排除是“微利”时代,尤其是在电力行业告别“垄断”还原其商品属性的这一大环境下。而对于光伏电站的经营者而言,这可能是一个“微利”处于常态的时代,是一个靠“规模取胜”或者依靠发电、售电侧等综合收益来获得生存发展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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