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微博上发的云南公车。
据新华社昆明2月4日电 有网民近日在网络上曝光“云南公车大年初一上香”,事件引发了网民的广泛关注和质疑。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从云南省纪委了解到,涉及车辆分属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及保山市,将对相关人员严肃处理。
公车大年初一上香被曝光
1月31日晚,腾讯微博网友“闵云霄”发表微博,称“接网友举报:大年初一(非上班时间),两辆车牌号隶属于云南省直机关的轿车前往昆明盘龙寺,混在烧香拜佛的人群中,说明官员可能涉嫌利用公车前往寺庙上香。纳税人的钱购置的车辆,不能作为官员迷信的工具。希望相关单位解释,也请望网友们帮忙指认这两台车所属单位”,微博后附有4张照片,显示牌照为云OV1536的越野车和拍照为云AA9734的轿车在路上行驶,其中一张照片云AA9734轿车就位于写着“盘龙寺”的指路牌下。
这一消息曝光后引发了公众广泛质疑。一些网友认为应当严肃查处,如腾讯微博网友“黄达”说:“拿着老百姓的纳税钱,这么嚣张!请有关部门查处”。
一些网友也曝光了类似事件。如腾讯网友“路边小民”说:“大年初一也拍了几张昆明执法公车涉嫌到盘龙寺上香的照片”,并贴出了5张据称是在盘龙寺停车场拍到照片,内有云A号牌的警车和云A9号牌、贴着行政执法字样的越野车。
涉事人员将受严肃处理
被曝光的两辆公车,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云AA9734是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车队的车,云OV1536则属于保山市政府。
云南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涉事的云“AA9”牌照车辆为云南省政府办公厅保卫处车辆。经查,1月23日下午4时许,该处职工赵某某接到其78岁母亲电话,称其在盘龙寺上香时扭伤右脚踝关节,赵某某在经请示处领导同意后,驾驶该车前往盘龙寺将母亲接回家中。“赵某某一事确属公车私用,我们将对涉事的该处领导和赵某某进行严肃处理。”该负责人表示。
保山市政府办公室则回应:经查,涉事车辆所挂的“云OV”牌照原为保山市交警支队业务用昌河微型车所挂号牌,该车因使用年限较长,2011年10月市交警支队办公室收回该号牌准备报废,由于年底工作较忙,尚未到省交警总队办理报废手续。保山市政府今年春节期间接待任务重,车辆不够用,与保山某企业借了一辆大众途锐汽车送客商到昆明。为通行便利,2012年1月21日,市政府办公室驾驶员王某某,根据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安排,到市交警支队要求安排一块牌照接待期间挂用,经市交警支队分管领导同意后安排该号牌临时挂用。该车由市政府办公室驾驶员王某某驾驶,送客商到昆明,应客商要求于1月23日到盘龙寺参观。“云OV”号牌已于2012年1月28日收回。
保山市政府高度重视此事,责成市政府办公室吸取教训,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责成市交警支队严格车辆牌照管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因市交警支队外借车辆牌照属违规行为,经保山市纪委研究,责成市公安局纪委对市交警支队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