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就治国理政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思想,尤其在网络安全方面,敏锐地洞察到互联网建设的重要性,将网络安全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高度重视,昭示我们必须牢牢守住网络安全这一战略底线。
将网络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来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强调,“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这一重要论断,把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安全的层面,列于和国家信息化同等重要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不止一次阐述网络安全的重要性,强调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对一个国家很多领域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形象地指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这些阐述廓清了过去存在的模糊认识,强调若没有网络安全,信息化发展越快,造成的危害可能就越大。习近平总书记还在国安委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出既重视传统安全,又重视非传统安全,将信息安全等11种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形成了将网络安全纳入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总体安全思想。因此,我们必须认清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充分认识做好网络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势而谋,应势而动,顺势而为。
努力拥有自主可控、过硬的信息网络技术。我国网民数量世界第一,已成为网络大国。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在自主创新方面还相对落后,区域和城乡差异比较明显,特别是人均带宽与国际先进水平差距较大,国内互联网发展瓶颈仍然较为突出。如何突破国内互联网发展瓶颈?就是要建设网络强国,要有自己的技术,有过硬的技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制定全面的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研究发展战略,下大气力解决科研成果转化问题。要出台支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让其成为技术创新主体,成为信息产业发展主体。这些工作,是摆在我们面前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必须下大气力真正抓好做好。
积极出台并完善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将网络空间治理、公民个人电子信息通过法律予以保障,也是守住网络安全这一战略底线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国针对网络空间的法治建设步伐加快。2015年7月1日,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通过并施行。该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国家建设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网络空间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2015年6月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草案)》。虽然还没有正式出台,但在业界已形成广泛共识,就是即将出台的网络安全法将为建设网络强国提供制度保障,促进形成治理国家网络空间的长效机制。
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的体制机制。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的互联网管理、网络安全管理曾是“九龙治水”,存在多头管理、职能交叉、权责不一、效率不高等弊端,已经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同时,随着互联网的媒体属性越来越强,网上媒体管理和产业管理远远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变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坚持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加大依法管理网络力度,加快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因此,要逐步整合相关机构职能,形成从技术到内容、从日常安全到打击犯罪的互联网管理合力,确保网络正确运用和安全。2014年初成立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彰显出中央在完善互联网领导体制、保障网络安全方面的决心和力度。随后,北京、陕西、江西等十余个省级网信领导小组成立,并逐步向市级扩展,正在形成一个从中央到地方的网络安全监管和信息化建设体系。
推动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词中倡议,“中国愿意同世界各国携手努力,本着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原则,深化国际合作,尊重网络主权,维护网络安全,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建立多边、民主、透明的国际互联网治理体系”。当前,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已成为各国普遍关切的综合安全挑战。在信息领域没有双重标准,各国都有权维护自己的信息安全,不能一个国家安全而其他国家不安全、一部分国家安全而另一部分国家不安全,更不能牺牲别国安全谋求自身所谓的绝对安全。维护网络空间的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为此,我国政府与人民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黑客活动,愿同世界各国以建设性方式就网络安全问题保持沟通、加强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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