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举办了"从360诉腾讯案"看中国反垄断法的研讨会。包括盛杰民、张维迎、黄勇、张昕竹、王勇、薛兆丰、沈岿等在内的知名学者均出席参与了讨论。
会上,北京大学法律经济学研究中心研究员,青年经济学家薛兆丰对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360诉腾讯垄断地位败诉的判决表示肯定,很值得学习。他指出:"反垄断法应该保护竞争,而非保护竞争者。"
薛兆丰认为,传统上认为垄断最邪恶的地方就在于大企业通过合谋使得产品的产量下降而价格上升,损害消费者利益。但是,传统经济学表明竞争者并不会随便乱定价, IT企业更是连价都不敢定,这不是因为是它们是活雷锋,而是竞争的压力使IT企业不敢定价,很多产品都是免费的。
所以,现在很多反垄断案件的原告并不是利益收到损害的消费者,而是竞争失利的竞争对手。这些原告抱怨的是竞争对手市场份额大、价格低、搭售了什么东西。"我们要警惕反垄断法被滥用,被那些已经被市场竞争证明失败的人利用来反对市场成功者。他们在市场上打不赢,就去法院告对手垄断,或者把问题推给政府官员。"他进而提醒大家要注意区分善意竞争者和恶意竞争者。
薛兆丰的观点与互联网思想家,《连线》杂志创世主编凯文·凯利(Kevin Kelly)一致。此前,凯文·凯利曾公开表示:"通常来说,用户对于互联网垄断现象还是比较高兴的,对此不高兴的就是那些垄断公司的竞争对手,而并不是用户在抱怨。而且我觉得这种网络的垄断是基于免费的基础之上慢慢形成的,用户又有什么可抱怨的呢?他们得到的服务总是在不断改进,唯一抱怨的人就是竞争对手,而不是用户。"
至于是否存在垄断,薛兆丰认为可以看几个关键点,包括市场准入是否畅通,存不存在政府干预,以及准入门槛是否够低。而且,随着对商业行为解释的加深和普及,那些一度被认为不正确的垄断行为,已经被证明并不一定是有害的。薛兆丰以捆绑为例,指出微软在操作系统中捆绑浏览器、MSN、播放器的案件在欧盟打了很多年,但这些软件已经快被市场忘记了。微软迫于"反垄断"压力曾经推出过不带播放器的操作系统,让用户自己去网站下载播放器,但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这并没有给用户带来方便。
最后,薛兆丰指出,制定《反垄断法》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还是做司法解释的时候都要非常谨慎,因为可能导致假阳性的错误和假阴性的错误。"假阳性的行为是说假设在真实世界里有些危害竞争的行为,其实这个行为没有对竞争造成损害,我们误以为它是有害的。假阴性本来是有害的,我们放过了,这是另外一种错误。"法官两种错误都会犯,这就产生了司法错误成本。他认为广东省高院的判决很值得学习。因为维持一个市场健康发展最重要的是行业的开放,让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契约,所以要非常注意反垄断法本身带来的成本。(河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