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sp; 据正义网报道,在上月由
中国消费者协会、《检察日报》《方圆律政》等联合
举行的“终端软件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上,北京大学电子商务法律研究基地主任刘凯湘教授指出,从消费者角度而言,捆绑软件侵害了两个层面六方面权利:
第一个层面是对私人主体的侵害,一是对个人生活安宁的侵害。“像我用手机比较少,无博客、无微博、无微信,依然感到不胜其烦。手机一震动,大部分是垃圾短信,有时中午午休被 响一声就断 吵醒。二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害,垃圾信息的发送者给这么多素不相识的人发这么多信息,他们从哪里得到这些人的号码?这些号码是否会被不断地买卖交易?三是对个人各种数据信息的侵害。垃圾信息里很多东西隐含着用户各种信息数据,被在互联网上包括在手机上大量滥用。
第二个层面就是对国家、整个社会的侵害。一是对国家的管理秩序的侵害,危害很大。各种卖武器、卖凶器、卖发票的信息,对国家管理秩序是一种潜在的威胁。二是对竞争秩序的侵害,推销房地产,推销保险,很多都是假冒伪劣产品,构成不正当竞争。三是对社会伦理道德,公序良俗的冲击,特别是淫秽色情内容充斥捆绑软件和推送的信息之中。
时间: 2024-09-17 17:0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