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114讯 10月27日早间消息(李明)河南省通信管理局与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0年起将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由现行的0.30元/分钟调整为0.20元/分钟。 该通知要求,自2010年1月1日零时起,河南省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可在上限标准范围内自主制定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标准,履行电信资费审批备案程序后执行。 同时,为确保资费调整工作顺利进行,该通知强调,省内各相关基础电信运营公司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对有关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明码标价,保证消费者放心消费。实际执行资费方案低于调整后上限标准的,应保持不变,不得借机涨价。 据C114了解,这是2007年以来,河南省第三次降低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此前,河南省已先后两次下调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2007年1月1日由0.48元/分钟调整为0.40元/分钟,2008年1月1日由0.40元/分钟调整为0.30元/分钟。 此次调整后,河南省固定电话本地网营业区间通话费上限标准将比2006年底下降0.28元/分钟,下降幅度高达58.3%,将进一步提升河南农村信息化水平。
时间: 2024-09-20 06: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