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7月9日电 近年来网络视听节目低俗化倾向引发受众特别是学生家长广泛诟病。中国将出台相关规定,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
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9日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管理的通知》回答记者提问。这一通知由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联合发布。
《通知》明确提出,国家鼓励生产制作优秀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同时,《通知》也进一步明确了规范发展的措施,一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按照“谁办网谁负责”的原则,对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一律先审后播;二是网络视听节目行业协会组织开展行业自律;三是政府管理部门依法对业务开办主体进行准入和退出管理。
《通知》要求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切实履行开办主体职责,承担大众传媒的社会责任,对播出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负责。在节目播出前,应组织审核人员进行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上网播出。
《通知》要求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组织审核人员培训与考核,抓紧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引导会员单位传播健康有益的视听节目,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通知》要求相关政府管理部门,共同负起管理责任,引导和督促辖区内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单位落实管理要求。
该发言人表示,作为面向社会大众的文化产品,如何既能顺应互联网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又能坚持正确导向和传播主流价值,这是政府管理部门制定政策的立足点。
近年来,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作为一种新兴网络文化业态发展迅速。但部分节目出现了内容低俗、格调低下、渲染暴力色情等问题,有的脏话连篇,有的刻意展示低级趣味的场面,有的毫无遮饰地展示血腥暴力动作和场面等等。
对此,一方面是网民反应强烈,要求政府依法保护青少年身心健康;另一方面是致力于制作、播出优秀的网络剧、微电影等网络视听节目的视听网站反应强烈,要求政府部门及时约束,防止不良节目占据优良节目的时间和空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