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正式施行消费者有了新武器

“携手共治、畅想消费”是今年“3·15”消费主题,如今的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今年是新《消法》实施一周年。消费维权情况如何?有何新变化?3月15日起,《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正式施行,消费者维权有了新武器。

经营者违法成本更高
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全省工商系统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70267件,比2013年的10971件下降了30%,这个数字折射出消费者的理性消费和维权方法带来的可喜变化。
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时有发生。2014年我省投诉热点是家用电器类投诉位居榜首,交通工具类投诉增幅最大,房屋及建材投诉呈上升趋势。
从投诉领域的变化趋势看,互联网投诉比重有所上升。售后服务、虚假宣传、合同问题有所上升。
“针对消费维权的新特点,《处罚办法》一大亮点是,向社会公示经营者处罚信息比处罚本身更具威慑力,提高了经营者违法成本。”省工商局消保部门负责人解答。
过去,《消法》虽赋予了网购的消费者7天无理由退货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令人欣慰的是,《处罚办法》规定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即使影响二次销售,消费者也有权退货,但此时的退货性质为法定退货,而非无理由退货。
网购维权任重道远
近年来,网购得到了越来越多消费者的青睐。但网购双方都是在虚拟空间进行交易,隐含了诸多风险,消费者稍有不慎就会被不良商家蒙骗。虽然新《消法》对网络购物有了明确约定,但由于买卖双方一般都不在同一城市,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的维权成本高、周期长。
记者从省消协了解到,2014年全省各类互联网服务类投诉143件,占投诉总量的1.87%。投诉热点都是有关质量、收货延迟、商品损坏和7天无理由退货方面的问题。
“网购要选择主页下方有工信部的ICP认证标志,还有工商部门的红盾标识的网站。”省消协工作人员王军说,“如出现纠纷协商不成,可向卖家所在地网络购物平台或向卖家所在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消协投诉。”
由于网络维权难度大,消协有关人士提醒,网络购物注意保存商品介绍信息、购买商品的交易页面,以及售前咨询的聊天记录等信息。
“网购时代的消费维权工作面临巨大挑战,目前,我们在探索一种打破属地、行政管辖区的限制,拓展维权渠道。” 省消协秘书长辜志明说。
新媒体成维权新渠道
积极构建智慧化消费维权新体系,成为时下各级消协畅通维权渠道的一大亮点。手机投诉平台、微博、微信群、QQ群等新媒体成为消费者投诉新渠道。
省消协整合媒体资源建立“消费维权”QQ群,85位群友来自中央、省市等媒体以及地市消协部门。
南昌市消协开通“网上315”投诉平台,全市94个县区工商分局都设立了手机维权平台,260多个消费维权网点延伸到商场、学校、村居等。
今年的“3·15”前后,我省在维权方面将开展一系列活动,现场解答消费者投诉活动,省消协推出新《消法》微电影重现典型案例远景,新《消法》进校园论坛活动,新《消法》网上知识竞赛,新《消法》网上受理投诉活动等。

时间: 2024-07-30 02:22:12

315来临,《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将正式施行消费者有了新武器的相关文章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正式实施

摘要: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称<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处罚办法>有哪些亮点?昨日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就<处罚办法>的亮点进行了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下称<处罚办法>)正式实施.<处罚办法>有哪些亮点?昨日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就<处罚办法>的亮点进行了分析. 对已拆封网购商品拒绝退货的工商可罚 去年6月10日,武汉的王女

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

昨起至10月4日,国家工商总局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首次拟对预付费消费形式的退款做出规定,如商家对预付费消费者的合理要求拒不退款,将视为故意拖延无理拒绝,最高可处10倍或50万元罚款,还将记入信用档案的"黑名单"中. 今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了新消法,但诸如"7天无理由退货".哪些属于虚假宣传等细节问题,都需要得到进一步明确,<办法>正是因此而制定.国家工商总局表示,一旦该办法正式施行,1996年3月15日

工商总局:七日无理由退货处罚办法下月出

每经记者 原金 发自北京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法>)正式实施半年来,国家工商总局正在逐步落实"七日无理由退货"政策. 昨日(9月15日),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消法>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会,对新<消法>实施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总结. 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在通报会上表示,在7月份对10家电商约谈之后,目前来看,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等电商平台能够带头整改,网络消费环境逐渐改善. 杨红灿在通报会上表示,下一步

工商总局下月发侵权处罚办法

1.工商总局下月发侵权处罚办法:阿里京东已整改 近日,北京市消协发布对18家消费者"熟悉"的购物网站所作的体验调查报告结果.结果显示:七成多网络平台没有明示经营者信息或信息不全,还有部分网站对"七日无理由退货"设置人为障碍.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局长杨红灿在通报会上表示,在7月份对10家电商约谈之后,目前来看,阿里巴巴集团.京东商城.1号店等电商平台能够带头整改,网络消费环境逐渐改善. 2.阿里巴巴上调IPO定价区间至每股66到68美元 阿里巴巴集团周一向美国

《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 侵害个人信息最高罚50万

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正式施行.标志我国维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工作进入一个全新阶段.对于多数国人来说,这部法律或许还相对陌生,但作为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网络空间安全管理的基础性法律,它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 <网络安全法>共7章79条,包括总则.网络安全支持与促进.网络运行安全.网络信息安全.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环球网梳理了一下,与普通民众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的几个亮点. 个人信息不再"裸奔" 大家在网购.或者注册账号等操作

互联网金融部分产品于灰色地带侵害消费者权益

2013年被称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元年".这一年,以互联网支付.P2P网络借贷.众筹融资等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实现了爆发式增长. "草根金融力量崛起,给金融系统带来新的出发点,也给消费者带来便利,但部分互联网金融产品游走在法律的灰色地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时便无处'喊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表示. 近两年,淘金贷.优易网等P2P网贷平台倒闭:余额宝等账户被盗刷.个人金融信息被泄露等事件屡有发生.一些互联网金融企业故意隐瞒风险.夸大收益.提供虚假或不实信息.巧

315来临团购市场可能成为主角,消费者频繁投诉

&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37954.html">nbsp;   本报讯 随着315的来临,团购市场或成主角.来自团800的数据显示,1月份共有102家团购网站遭到投诉768起,其中331起是针对一线团购网站的投诉,占比43.1%.所有投诉仅306起获得解决,解决率为40%:正在解决中的投诉293起,占38.2%.团购专家胡琛指出, 消费者维权意识的上升将在很大程度上刺激团购行业的诚信建设和团购网站的自我规范. (周 勘)

315来临,e租宝脱颖而出成年度诚信品牌

第28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e租宝在"新常态新消费新服务-互联网大潮下的新增长极"全国性调查活动中脱颖而出,当选"年度诚信互联网金融品牌". 据悉,e租宝是钰诚集团旗下的以融资租赁债权交易为基础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从上线之初就坚持以诚信为基石,用认真负责的态度为投资者和中小企业搭建起一个纯粹.健康的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平台. e租宝国内首创通过引入保理机制,实现投资者资金自由赎回;严把风控,未来还将引入大数据.物联网开创多元化风控

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办法出台 外资人民币基金有望取得新进展   

12月2日,国务院公布了<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国务院第567号令,2009年11月25日,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2007年施行的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外国企业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商务部于2007年1月底印发<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管理办法(送审稿)>向各相关部委征求意见.今年8月19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