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光棍节”,本是一种流传于年轻人中的娱乐性节日,却因电商的疯狂促销变成了网购节。11月12日,阿里巴巴集团宣布,今年“11·11”促销总销售额191亿元,同比增260%,创下全球网购最高纪录。在这华丽的数字背后,也暴露出大量问题。焦点网谈于11月13日在官方微博发布了相关话题,引发网友强烈“吐槽”,拍下不发货、价格欺诈、用库存次品滥竽充数、偷税漏税等问题纷纷浮出水面。焦点网谈记者采访了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李华阳律师,从法律的角度为网友出谋划策。
网聚观点
吐槽:欺诈有木有?
后悔有木有?
NO.1 拍下不发货,余量纯忽悠
@绿影仙踪:11月11日上午付款的某品牌大衣,下单的时候显示还有300多件,到现在还没发货。问客服,说都卖完了,再进货需要15天,如果等不及可以全额退款。为什么不按实际情况写清余货有多少呢?这不是明摆着忽悠人吗?
NO.2 喊着价格五折,其实猫腻挺多
@蓝色天空sunshines:所谓的“全场五折”真是个噱头,“五折”是指参照专卖店价格的五折,谁知道专卖店是什么价?我看中一双鞋,之前是600多元,光棍节那天还是600多元,还写着五折“购物狂欢”。我买了两件衣服,发现光棍节那天的价格与头一天相比才降了几十元,难道天天五折狂欢?坑爹啊!
@kkcv:能降点都不错了,更夸张的是还有涨价的。某品牌针织衫,11月11日的价格是74.93元,而10日还是69.01元。类似的在“11·11”打折噱头中浑水摸鱼的商家真不少。
NO.3 库存次品滥竽充数
@莲菜彩虹:我刚收到“11·11”时买的羽绒服,打开包装,我当场凌乱了。扣子掉了两个,肩膀上还有两个洞,拉链拉不上,连吊牌都残缺不全,一看就是库存的残次品。这是把消费者当“垃圾桶”了吧。
NO.4 191亿要漏多少税?
@芭娜娜好吃:亲们,商家主动给发票了吗?你们要发票了吗?“11·11”给儿子买鞋要发票遭遇讽刺,商家说,你看看哪家这个价给你发票的?想要也行,按原价加价5%。想想看,191亿要漏掉多少税呢。
呼吁:网购立法不能再拖了
@力拔山兮:电商们“11·11”期间都赚得盆满钵溢,随之而来的是被骗网友的一片埋怨声。关键是缺乏监管,违法成本太低。相关部门应该及早对网购立法,不能任由其成为一匹无缰的野马!
@Sangok_C:为什么我们作为消费者去网购都要如履薄冰?商品是好是坏,服务有没有到位,广告宣传是否真实,为什么都要消费者自己辨别?如果我们的监管部门专业点,敬业点,消费者又何须劳心费力呢?
@天下秀InMyShow:网购从其诞生就有先天隐患,这也使得它比一般的实体交易更加依赖和需要诚信。我们呼唤社会公德,让买家和卖家都有更多的自律,还要呼唤科技的发展与技术进步,期待有关部门用技术手段加强监管,避免漏洞出现,企业也应该真正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
支招:超低价诱惑,
要Hold住!
@阿伯揭露专区:逛网店时同样的“宝贝”当然选“信誉好、成交多、评价OK”的。但要小心宝贝藏“猫腻”,页面的数据不一定都是真实的。亲们是否知道如何识别数据的真假?只要按住ctrl+A键,此时仍显示为白色的数据,便是真实数据。
@网购达人:俺凭7年的网购经历郑重提醒,超低价诱惑要当心,这往往意味着陷阱;不要轻信卖家的“星钻”等级,对于售后评价中只有“很好”等只言片语的店铺更要小心;买前必须先向卖家了解商品的售后服务情况;付款时一定要使用第三方担保;尽量使用可被监控的聊天工具并保留聊天记录,作为事后纠纷的证据。
律师说法
网购受欺诈可获赔所购商品一倍价款
河南华浩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华阳:
网购受欺诈可获赔所购商品一倍价款
网购商家先提价后降价、“全场五折”、用库存次品滥竽充数等行为涉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针对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直接拨打网络商城或网络交易平台所在地12315电话投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而针对商家虚报余货数量,使顾客自动退款的情况,除了向工商部门投诉外,消费者也可以同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另外,网购时商家不出具发票,偷漏税的问题也是违法的。《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如果没有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