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正在网络直播。资料照片
2010年12月,广州中院就曾对一起故意杀人案进行了庭审网络直播。从今年7月2日起,广州中院正式启动全新模式的庭审网络直播活动。
庭审的过程在网上一览无余,会不会对法院,特别是办案法官产生一定的心理压力?会不会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钻了空子,通过影响舆论来不当干涉司法?
7月2日,一起令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坐上被告席的“民告官”案件,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第三法庭开庭。与往常不同的是,金羊网对庭审进行了直播,市民足不出户,即可看到庭审全程。这一案件,也开启了广州中院庭审网络直播常态化的序幕。
“从今年下半年起,我们明确:"每个工作日至少有1件案件进行网络直播,每位办案法官都要参与直播",从而将庭审直播常态化。”广州市政协副主席、广州中院副院长余明永表示。
庭审直播常态化:每年最多可直播500件
原告欧某诉称,其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某村的房屋被开发商实施强制拆迁。在此过程中,欧某认为清远市国土局没有履行“制止违法实施强制拆迁行为”的法定职责,构成行政不作为,向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申请行政复议,后者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欧某对此决定不服,遂提起诉讼,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上述决定。
这样一件“民告官”的敏感案例,成了广州中院开启庭审网络直播的“头号案”。
“我们明确提出了"天天有直播、人人有直播"的要求,按照每天1件计算,今年下半年将会有120多件案件直播。这些案件中,将有10%左右属重大案件。”广州中院研究室主任王雪生表示,每个工作日直播1件只是最低要求。试行阶段结束后,如果硬件设施跟得上,也可以上、下午各直播1件,那么每年最多可直播500件左右。
“庭审网络直播是加强司法公开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的重要推手,也是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办案水平的有效手段。”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表示。
拒绝选择性公开:随机排期,各类案件都直播
7月3日上午10时,第二件庭审网络直播案件胡某诉平安保险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开庭。记者点开网站看到,直播视频声音清晰、图文并茂,甚至原被告双方和法官的表情都隐约可见,整个审判完全在网民的“围观”下进行。网络直播的同时,“马路上的直播”也在同步进行,广州中院还在立案大厅设立了两块60寸的大显示屏,吸引了不少路人驻足观看,甚至有人拿出手机录了起来。
“全祼”的审判环境,法官会不会有压力?网络直播首案的经办法官汪毅坦言,压力是不可避免的,一方面,那么多人“围观”,法官必须对案情更加熟悉,对案件的处理更加慎重和全面,提高庭审驾驭的能力;另外,庭审过程中还要注意临场表现,注意力要更加集中,更加注重细节,避免一些随意的小动作。
但他认为,直播带来的积极意义更为明显。“对于当事人而言,直播能够让他们的诉讼权利得到完整的保障和实现,能够更加充分地展示其诉求和证据。”
“法院只要是依法办案,就没有什么压力。”余明永态度坚决地说,庭审网络直播是促进法官提高办案水平的一种途径。他拿第一宗“民告官”案举例,“行政案件其实是最需要公开的,政府的行政行为应该暴露在阳光下,因为社会都很关注。”
对此,广州中院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