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本网报道《宜宾一民营医院涉嫌虚假专利宣传 被勒令召回销毁广告传单》,涉事医院称所购设备为高额购入进口设备,院方并无虚假宣传,被相关部门调查“很冤枉”。昨日下午,记者得知此案有了新进展,当事的宜宾玛莉亚医院近日收到供货商发来的函件,其中一份为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的撤案通知,该通知判定医院购入的产品专利技术合法有效。昨日下午,记者在宜宾玛莉亚医院看到了成都市知识产权局6月26日发布的《涉嫌假冒专利案件撤销案件通知书》(成知法查[2012]2号),宜宾玛莉亚医院以160万元购入的以色列飞顿激光公司生产的激光嫩肤机确实具有宣传中提及的专利技术。经成都市知识产权局调查判定,医院购入的“嫩肤机”具有合法专利,宣传单上标注的专利合法。此外,院方还向记者展示了多份由以色列飞顿激光公司成都办事处提供的文件,其中一份为该院购置的含嫩肤机在内的医疗设备的进口报关单,证明相关设备不仅具有专利技术,而且还是原装进口产品。图为医院出示的相关设备进口报关单及院方购买的嫩肤机。“能够通过海关进入国内销售的机器,怎么可能存在专利不合法甚至虚假宣传的情况呢?”宜宾玛莉亚医院张院长告诉记者,当初他们印发的宣传单是严格按照所购买的嫩肤机厂家提供的宣传单内容印制的。“既没增加一个字,也没有减少。经过成都市知识产权局的调查,证明了这个设备专利的合法性,相应的,也说明我们没有虚假专利宣传。”院方表示,之所以斥巨资购入该型号的激光嫩肤机,就是看重它的多项专利技术和原装进口,这样更能确保安全和疗效。“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是很强,在购买设备时没有让供货方提供完整的专利技术资料,导致被‘误罚’。”(记者 易友波 见习记者 杨秋)
时间: 2024-10-23 06:18: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