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从各路能源代表亮出自己的提案,到政府层面一步步出台发展措施、解读相关政策,未来光伏发展的能见度越来越清晰。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定点扶贫与对口支援工作要点的通知,明确提出扩大光伏扶贫实施范围。并强调探索资产收益扶贫,使清洁能源资源开发与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直接挂钩,增加贫困人口收入,真正做到精准扶贫。
而在之后正式公布的“十三五”规划纲要(草案)中,针对新能源领域中的光伏发电、分布式光伏,纲要(草案)中写明,“加快发展中东部及南方地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
代表建言光伏精准扶贫“很多偏远农村,自然资源、土地条件、发展工商业条件、交通以及村民的教育水平有限,真正能有造血功能的可持续扶贫项目其实不多,但光伏扶贫是比较适合的。”人大代表、晶科能源CEO陈康平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扶贫是目前而言比较适宜推广的扶贫方式之一,“只要有光照,有能利用的荒山荒地、喜阴农作物上方的空间,废弃鱼塘或沉陷矿地以及农村居民屋顶,这样只要太阳照着,农民就会有收入。”
2015年3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下发文件,为各地编制光伏扶贫实施方案提供参考依据。经过去一年,全国各地陆续开展,“但根据我们参与的安徽、贵州、广东、广西、云南、 湖北、四川、重庆等多个地区的相关工作,落实与实施中仍遇到较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进一步解决。”
“扶贫的关键不是输血,而是帮助其造血,要实现粗放扶贫到精准扶贫的转变。”据陈康平介绍,扶贫资金帮助建立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后,可以为其提供周期长达25年以上的每年稳定收入来源,实现了“输血”到“造血”的转换。光伏发电作为清洁能源之一,也可有效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而在上述纲要(草案)中,也提出了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在这方面,多家光伏企业也开始进入到这一领域进行试水。据青岛昌盛日电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晓峰介绍,光伏设施农业按一个基本单元20兆瓦计算,可建设1000亩规模化、标准化的设施农业,同时也可解决农民自建大棚缺乏资金、许多先进农业技术及设备无法应用的难题。
信达证券能源互联网首席研究员曹寅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光伏扶贫很早就提出来,大概从2013年开始,后来逐步从西部地区向东部地区推进,尤其是安徽、山东、河北等地。主要形式是帮助农户建设光伏、帮忙上网。”据曹寅介绍,国家以前扶贫款是拨到农户手上,现在扶贫款变成光伏电站,发电赚钱,作为持续性补助给农民。“相当于以前我给你一条鱼,现在给你一张网、一根钓竿,你可以不停地钓鱼。”
步履维艰
一方面集中式地面光伏电站弃光现象严重,另一方面分布式光伏装机占比严重落后,在业内人士看来已是旧闻。
具体到光伏农业的发展也存在着一定的短板,在吴晓峰看来,尤其是光伏农业标准的缺失,这不仅会造成企业资源投入的浪费,而且往往会催生一些“真光伏、假农业”项目的形成。
在此次两会上,陈康平在议案中对发展光伏精准扶贫提出了四项建言。一是“户用与小规模集中式相结合”。由于贫困户的房屋年数较长、屋顶防水和承重偏差,建议政府综合考虑与小规模集中式相结合,收益由多个贫困户共享的模式。
其次要明确扶贫为银行的责任之一,从资金量、年限和利率等方面落实。“以3KW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为例,价格一般在3万元左右,通常每个地方到户的扶贫资金仅 6000~8000元,其余的75%左右需要银行融资。”
再次,需要“加快农村电网改造工作,打通电力出口”,贫困地区的电网基础建设相对薄弱,一方面应灵活放宽光伏装机占并网点变压器的容量比例,另一方面简化电网改造审批手续。
最后,根据当地情况,与其电力形式相结合,争取就近消纳。在目前12.8万个贫困村中,较大一部分位于云南、贵州等西南地区,这些地区的电力多来自当地小水电。可引导白天使用光伏电力,多余电量用于蓄水,晚上或者光伏电力不足时利用小水电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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