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知识产权尤其是互联网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关注,相关保护权利人的法律法规也日渐完善。值得注意的是,国际上发达国家针对发展中国家制定扩大化的保护方案,甚至在发达国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
上周,德国、丹麦等欧洲国家相继爆发了大规模民众游行,反对旨在加强互联网知识产权责任的ACTA(反假冒贸易协定)。该协定被认为过度扩大了互联网主体的责任,并有可能侵犯隐私权及言论自由。目前,已经在该协定上签字的22个欧盟成员国中,德国称将中止该协定的批准程序,波兰、奥地利、荷兰等多个欧洲国家暂停通过该协议。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崔国斌介绍,ACTA是发达国家跳出WTO、WIPO体系,绕开发展中国家 制定的,因此强大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等中间商在打击网络侵权中的责任。“发展中国家当然会反对ACTA,不过这次在发达国家也遇到了非常大的民众阻力,主要就是涉及到隐私、言论自由和知识的自由获取问题。”崔国斌在3月12日举办的“电子商务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专家研讨会”上,详细介绍了国际上发达国家围绕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努力及引起的争议。
据了解,在ACTA长达51页的协定后发现,在知识产权和互联网生活这对矛盾中,天平明显偏向知识产权。尤其是协定第27条规定,缔约国应促使互联网运营商与版权持有人进行有效合作,运营商有义务向版权持有人提供版权侵犯者的相关数据。这意味着在网上交流照片或将自己喜欢的歌发给朋友,都将构成侵权行为。这种情况下,运营商只能选择要么对网络用户进行长期监控,要么关闭某些服务功能。
在崔国斌看来,ACTA最大的问题,是隐私和自由。因为一旦涉及到侵权,要么被拿下,要么被屏蔽,这个在西方社会有很大的问题。而另外一个原因,就是知识的自由获取。强化保护也是一个很大的影响。比如说ACTA许可成员国扩运过程中的药物,这个在目标国不侵权,但是在转运国就侵权了。这三个大家认为跟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关系,所以欧洲的一些网民呼吁社会行动起来来反对ACTA。
专家认为,ACTA对知识产权的过度强化保护,有可能与文化发展权、隐私权等基本人权产生冲突,对发展中国家社会、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可能产生不利影响。从目前知识产权立法保护的水平来看,我国已经完全达到了TRIPS(《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协议(草案)》)协议的有关要求,且在知识产权执法保护方面具有自己的特色。
在美国,旨在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案PIPA和SOPA,也遭到包括谷歌、wikipedia等在内的7000余家网站的集体反对,美国国会最终宣布暂停推进。根据这两项法案,连域名服务商、支付服务商、广告服务商,也都被划入了界定间接侵权的范围。
参加研讨会的专家呼吁,我国应在电子商务等互联网领域,充分考虑权利人、商家、平台、消费者等不同主体的合理诉求,利用电子商务平台公开、透明的优势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促进相关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推动我国知识产权环境的进一步改善。
与会人士称,在规范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环境的方面,国内一些网站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像淘宝网对避风港原则“通知删除”流程的探索和完善,值得进一步研究。数据显示,淘宝网以处罚和鼓励促进并举的方法,已经初步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维权体系,并以淘宝规则的形式明文发布。2011年,淘宝网共删除侵权商品链接达6320万条,处罚侵权行为的会员70.2万人次。其中,接相关权利人通知后删除相关侵权链接870余万条,通过淘宝网日常监管机制删除超过5400万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