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经济具有虚拟性,与之相伴的是更具迷惑性的网络消费陷阱、更难杜绝的假冒伪劣商品、更具危害的网络非法传销。由于违法主体不易查找,违法行为不易发现,加上电子数据又易于修改,使得监管部门对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难以确定,甚至根本就无从取证,造成侵权责任认定难。为此,近年来浙江工商加快信息化建设,依法以科技手段开展日常监管,通过建设“一网三平台”网络经济监管平台,让网络经济监管变得“可控”。
“一网三平台”网络经济监管平台包括:网络经济服务监管网和网络经济监管智能搜索平台、网络经济监管日常巡查平台、企业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办理平台。
网络经营主体建档是网络监管最基础的工作,利用智能搜索引擎,结合工商经济户口数据库,浙江工商建立起比较完整的全省网络经营主体数据库。目前,浙江工商已对全省21.8万家涉网企业和8.4万家涉网个体户建立了网上档案,基本上囊括了大部分的涉网企业。
利用浙江企业拥有的CA数字证书,在其网站、网页加贴具有不易仿冒性和不可否认性的营业执照网上标识,浙江工商在全省统一搭建起了“工商营业执照网上标识平台”,帮助企业“网上亮照”。“网上亮照”免费给企业加贴网上标识,对企业信用信息进行关联公示,不仅增强了公众对网络经营主体的了解,其信用服务、主动赋予的方式也得到了网络经营主体的拥护。
在全省统一的基层综合管理软件中设置网络经济监管功能,自动接受搜索到的企业涉网信息,再由工商所干部结合实地巡查确认,从而使网络经济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地,建立起实体巡查与网上巡查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对涉网实体的属地监管。
“一网三平台”让网络经济监管成效显著,仅今年以来,浙江各级工商就通过数据库监管平台,共开展网络专项行动32次,网上巡查网站22万个(次),实地检查网站经营者3.4万户,责令网站整改4940个,关闭网站452个,查处违法网络案件970起,移送公安机关28件,有力维护了网络经济市场秩序。
文/沈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