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描述
- 程序设计 方法合并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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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某个对象的删除方法可以合并到编辑方法里面吗?因为就算是删除也只是软删除改一下状态而已嘛 这样做是否合理呢?
解决方案
需要考虑的前提很多啊,如果你的对象数量级很大,那不推荐这样,如果你需要给删除配上撤销操作,这样是可行的
数据库里的删除操作,很多时候就不是真的删除,只是状态的改变
解决方案二:
是可以的,前台界面看起来是好几个按钮一个删除一个新增一个编辑,其实就是一个id,我的做法是界面都用一个,然后用一个隐藏的id,新增的时候id=0,
编辑的额时候根据点击的数据id获取数据并且显示到界面,然后这个是偶id不为空,id不为空点击确定的时候就是修改了,删除不用我说了你自己搞定。
时间: 2025-01-03 07: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