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百家首发]
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的整合早已不是传闻,海洋音乐凭借抢占版权的方式控股了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两者正式合并后就成了“市场份额第一”,为什么阿里巴巴、百度和腾讯不会买?而IPO会是酷狗、酷我和海洋音乐逃生的机会吗?
“版权就是一切”是跌进陷阱的开始
在国内互联网音乐正版化的巅峰期,版权能杀死欠缺资金储备的音乐软件公司,但根本救不了任何不具备价值再造能力的公司,原因就在于同时拥有版权与版权的变现能力才是赚钱的基础,用垄断版权的方式抹杀后进者能够暂时活下来,但暂时活下来不代表能够活得好或者活得久;若缺失“版权的变现能力”,拥有再多版权也都是徒增成本,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的整合能进一步解决成本增加的问题,但更致命的变现能力没有任何的改善。就从音乐服务收费和增值服务收费两项,酷狗和酷我都是完败的,国内市场至今还没有真正的成功者。
如果再计较酷狗和酷我的营收,无线业务是整个市场都在衰退的版块,游戏、广告和直播间等产品线是酷狗酷我营收的主体,但这些与音乐本身(包括艺人和音乐作品的IP化、衍生品渠道等)没有直接联系,版权只是防守的武器,而酷狗音乐和酷我音乐作为提供免费音乐的装机软件或移动端App,实际的角色是流量源,竞争对手是其他的装机软件(比如360软件管家)和导航类应用(比如hao123和Go桌面),而不是纯粹提供音乐及衍生服务的其他音乐软件。单纯地审视“流量源”的角色,阿里巴巴的淘宝网、百度搜索引擎和腾讯自身的产品生态都远远超越酷狗和酷我,溢价收购的流量价值也不算重要。在未来,流量入口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酷狗和酷我会越来越吃力。
“市场占有率”的自我欺骗是线性KPI迷失的罪魁祸首
如果要提及App的下载量和用户数,酷狗保持第一,但这些数据可都是“虚”的。最简单的事例就是:如果A应用有100万用户,在音乐及周边的平均月消费是1元;B应用有1万用户,在音乐及周边的平均月消费是150元,哪一款应用更有价值?150元是什么概念?等同是0.5张工体的演唱会门票、或2场Live House的演出票、或2张海外iTunes的数位专辑、或3张CD唱片、或一整年的年费会员,再生动一点的参照就是2张打折的电影院门票加上可乐爆米花。所谓市场需求量的占有率,绝对不是单纯线性的用户数量指标,还要包含用户的质量指标,才能构成真正的“市场价值”。
为什么微信屏蔽了虾米、天天动听和网易云音乐,而暂留了其他的竞争对手?这三款App在北上广的用户占有率可是不低的,处在音乐App鄙视链上游的的虾米和网易云音乐的用户,平均消费能力可远远超越用户数量更多的其他几家App。酷狗和酷我都处在音乐App鄙视链的下游,高质量用户的密度显然较低,音乐及周边的营收也就更难开发。再者是出于“流量源”的角色,酷狗和酷我的产品体验也不会倾向音乐内容及周边的纯粹化,去掉更多广告和游戏是致命的。根据产品体验的不可逆性,习惯了QQ音乐、虾米或网易云音乐再回去用酷狗或酷我是不容易的,就像iTunes和Foobar的用户虽少,但这些用户不但消费较多而且黏性更强。
传闻中整合酷狗、酷我和海洋音乐的集团还捆绑了三家内容公司,很有可能是极韵文化、天浩盛世和伯乐爱乐,去年听这些公司的招牌KPI指标就是“在QQ音乐歌手前100中占了多少名额”,这也都是“虚”的指标。第一,内容公司拥有的是艺人IP化的资产,排在前面的艺人IP不一定最贵,这是根据听众的年龄、存留和消费等元素综合决定的,直观指标可以是商演价格、音乐作品的影响力及收入,这些公司在艺人IP价值的关键指标方面反而不强;第二,在独家版权盛行之后,音乐平台之间是隔离的,QQ歌手的百强没有逃跑计划、李志,还有在台湾最有影响力的内地歌手宋冬野和万能青年旅店,但他们在音乐节和Live House都是宠儿。因此,在与酷狗、酷我和海洋音乐一同打包的内容公司,展现的也可能都是“虚”量的表象成绩,抱团把整体用户量和营收合并,以及连同内容链条一同甩出来,会在泡沫破掉之前做出最好的估值。
增量难于开发,是音乐类App的通病
不止是酷狗和酷我,很多同类的音乐App都欠缺产品创新力,比如跟进的“直播间”模式很难超越YY,其他诸如线上演出、周边产品贩售等产品线也不能干掉音悦台,自有生态系统的消化和营收也比不了连通QQ空间和QQ游戏的QQ音乐,以及可能与淘宝店铺深度结合的虾米网:酷狗和酷我的竞争劣势会在残酷的竞争中逐步呈现。从近几年酷狗与酷我的产品跌进观察,创新力都不如豆瓣的金羊毛计划和乐视的演唱会直播,冒险和敏锐显然不是其所具备的显著基因,对于未来赛道投资的可能性就更难落在酷狗和酷我。在增量难于开发的环境中,把存量打包是在资本市场最好的救急,但要在泡沫破掉之前顺利逃生,可能就只有IPO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