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逐日经济新闻》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得到消息:健力宝团体原副总经理杨仕明、黎庆元、阮钜源3人分别获刑18年、14年、14年,同时,3人还分别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15万元。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为,杨、黎、阮三人已经构成贪污罪,而杨仕明还构成其他受贿及贪污案。杨仕明伙同其他人共同贪污人民币1160.385万元,分别占人民币200.56万元,受贿人民币10万元。黎庆元、阮钜源伙同其他人共同贪污人民币1141.385万元,其中黎庆元分占200.91万元,阮钜源分占229.185万元。据了解,杨、黎、阮三人均不服此次判决,预备再次上诉。 作为本案第一被告的健力宝创始人李经纬,在今年9月份本案开庭时就因患有严重疾病而未当面出庭,导致法院对李经纬的审理中止。
时间: 2024-10-04 14:5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