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原告为3名IBM现任和前任职员。控方律师詹姆斯-芬伯格说:“他们被迫加班工作,但却没有像州立和联邦法律规定的那样获得补偿。”他表示,将通过这一诉讼为加利福尼亚州的IBM公司现任和前任雇员追讨过去4年内的加班费,为其他州雇员追讨过去3年内的加班费,数额可达数百万美元。 加州奥克兰地区律师杰夫-罗斯说:“在最近几年里,与电脑行业员工加班费相关的案件显著增多。”他目前正在代表一家软件公司840名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追讨加班费。 IBM公司尚未对此作出评论。 追讨加班费在技术行业并不罕见。此前,本案控方律师已为“计算机科学公司”员工成功讨回2400万美元加班费。此外,电脑游戏发行商“电子艺术公司”去年同意给员工补发1560万美元加班费。
时间: 2024-10-23 21:5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