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近日青岛市出台《促进大数据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将加强大数据采集、处理、开发和应用模式创新,围绕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重点领域,积极开展大数据应用示范。提出到2018年,政务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建成启用,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大数据示范应用、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等取得初步成效。到2020年,将青岛市建设成与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战略相适应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数据集散服务中心、研发创新中心、应用引领中心和产业集聚高地。
打造“善政”新模式
根据《意见》的总体目标,青岛提出到2018年,基本形成多方参与、协调融合的大数据发展氛围,“政产学研用资”协同发展体系初步建立;全市统一、布局合理、规模适度、保障有力、绿色集约的政务大数据和云计算中心(以下简称“大数据云中心”)建成启用;集中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公共信用、审批证照等基础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各区(市)大数据产业快速发展,高端智能、新兴繁荣的产业发展新生态逐步显现;公共数据共享开放、大数据示范应用、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等取得初步成效。
到2020年,规范有序的大数据发展环境基本形成,城市计算和数据处理能力位居全国前列,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开放程度处于较高水平,大数据产业链条趋于完整,创新应用和两化融合发展保持全国领先。紧紧围绕“打造全国性社会化大数据中心、发展大数据产业”的目标,将我市建设成与宜居幸福创新型国际城市战略相适应并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数据集散服务中心、研发创新中心、应用引领中心和产业集聚高地。
同时,打造精准治理、多方协作的“善政”新模式。建成一体化城市大数据中心,通过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聚、通、用”,形成跨部门、跨行业数据资源共享共用和统一开放格局,提升政府决策能力和风险防范水平,提高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积聚产业融合、协同发展的“强效”新动能。推动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相关产业融合集群、协同发展,培育一批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数据相关企业,形成服务经济社会民生的大数据产业融合发展新业态。
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
《意见》提出,我市将大力引进国内外有实力的数据服务商,培育形成一批社会化大数据中介服务机构,代理公共数据和社会数据的采集、整理、加工、分析等业务。大力发展数据交易市场,建立大数据交易中心,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在数据交易市场购买经过清洗、分析、建模、可视化后的数据。依托青岛—慧与软件全球大数据应用研究及产业示范基地、青岛—亚马逊AWS联合创新中心等国际知名企业,汇聚全球大数据资源和服务,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开展国际数据资源服务交易。
鼓励市场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进行数据资源共享,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加强数据采集并开放自身数据资源,利用大数据提高生产经营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培育公益性数据服务机构,鼓励企业创新数据共享机制,探索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公众等在确保数据所有权的基础上建立数据融合增值利用的商业新模式,鼓励社会组织、企业、个人参与公益性数据资源开放建设。充分发挥我市的区位优势、海洋经济优势、产业基础优势和智慧城市建设优势,在大力实施城市数据化的基础上汇聚国内外数据资源,建设区域性大数据集散服务中心。
规建海洋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
在海洋科技领域,《意见》提出,规划建设超算和海洋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依托青岛国家海洋实验室,规划建设国际领先的超算和海洋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支撑海洋科技发展和成果转化,推动海洋特色创客蓬勃发展,为提升海洋高新技术产值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服务。同时,面向全球提供海洋数据计算、存储和大数据分析等服务,推进海洋合作加速拓展,助推建设国际先进的海洋发展中心。
推动海洋大数据应用。建立集数据采集、存储、更新、处理、分析、共享、应用等为一体的海洋大数据综合发展体系,通过多元海量异构海洋立体数据的动态获取、智能分析与快速处理,实现海洋大数据的有效共享和综合利用,打造面向政府决策和市场应用的海洋数据产品,支撑海洋科学研究、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活动。
鼓励高校设大数据研究机构
为提升大数据产业支撑能力,《意见》指出,发展大数据产业公共服务,引进和培育大数据产业咨询、服务、运维企业,建设面向大数据相关领域的质量检测和标准认证平台,形成面向大数据产业的公共服务平台。实施大企业和大项目带动计划,吸引有实力的国内外大数据企业落户,围绕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数据应用与数据安全等大数据产业链环节,培育和引进大数据重点企业;建设大数据创新基地、产业基地、人才实训基地、孵化器、创业创客平台和应用示范中心等,打造国际知名的大数据产业聚集高地。
此外,开展大数据技术和产品研发,大力引进高水平大数据研究机构,支持青岛国际院士港、“清华—青岛”数据科学研究院、青岛大学数据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等开展大数据技术研究,加快青岛—慧与软件全球大数据应用研究及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城市道路交通装备智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信息中心青岛评测中心、中科院地理信息与文化科技产业基地青岛中心、太极科技产业园、浪潮大数据科技园、青岛—亚马逊AWS联合创新中心、百度(青岛)创新中心和华为企业云数据中心等项目建设进度;鼓励各高校多种方式设立大数据相关专业和研究机构,支持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设高水平的大数据工程实验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推动我市成为全国重要的大数据研发创新中心。
建设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
在商务发展应用领域,《意见》提出,建设内外贸融合、“引进来”与“走出去”双向投资等服务型数据服务平台,为产业发展、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提供精确服务。加强商务运行监测预警工作,跟踪监控生活必需品、重要生产资料、重要流通企业、重点市场、应急保供等商贸流通行业相关数据,实现信息融合和关联分析。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工作。为中小商贸流通服务、电子商务企业提供大数据服务支持,引导企业推进市场拓展、开展精准营销和优化对外服务;带动商业模式创新,进一步推动大数据在电子商务企业供应链应用创新,完善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平台建设。
在医疗健康服务应用领域,建成统一权威、互联互通的市、区(市)两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完善人口健康信息服务体系,健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和全员人口基础资源数据库,建设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推进健康医疗临床科研大数据研究与开发,构建临床决策支持系统;完善疾病敏感信息预警机制,推进疾病危险因素监测评估,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加快构建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链,推进健康医疗与养生、养老、家政等服务业协同发展;完善居民健康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网上预约就诊、移动支付、检查检验结果查询、远程医疗和个人健康维护等相关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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