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7月12日电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全国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数量大幅上升。为切实做好此类案件的审判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出台了 《关于当前形势下做好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
意见》。 指导意见要求,要努力做到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并重。既要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企业的生存发展,努力做到双方互利共赢。要积极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尽量维护劳动合同的效力,慎重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的方法来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 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健全多渠道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机制,引导劳动者合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创建和完善劳动争议多方联动解决机制和应急处理机制。 指导意见指出,要妥善处理因解除劳动合同和追索经济补偿引发的纠纷,既要保障劳动者的就业权和辞职权,又要尊重用人单位的用工自主权。妥善处理因拖欠基本工资和追索加班费引发的纠纷,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认定加班事实,结合劳动合同约定、劳动者的岗位性质以及工作要求等因素确定加班费。 指导意见指出,要妥善处理因企业裁员引发的纠纷,严格审查用人单位的裁员行为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要妥善处理因竞业限制引发的纠纷,充分考虑到我国经济和科技发展的实际水平,坚持以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点,最大限度地实现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立法本意和目的。
时间: 2024-11-02 15:0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