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2010年因违规事项未披露而遭交易所通报批评之后,高金食品再度曝出信息披露违规事宜。高金食品今日公告,因重大事项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于12月7日对公司发出监管函。高金食品全资子公司四川高金房地产与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于2011年6月15日签署《座谈纪要》,并根据该纪要对高金房产参与翠屏区土地一级整理的投资款本金按约定利率计提利息,2011年6月冲减财务费用1662.91万元,相应增加公司2011年上半年净利润1247.18万元。公司对此重大事项没有通过临时报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仅在2011年半年度报告财务附注里进行了说明。
时间: 2024-10-14 10:2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