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
版权似乎永远充满争议。沸沸扬扬的 Pandora 授权法案,以维持 1.85% 的授权率落幕。然而,Pandora 电台表面上的成功,实则掩盖了音乐产业更深层的危机。 盈利不易 Pandora始终难以盈
音乐版权似乎永远充满争议。沸沸扬扬的 Pandora 授权法案,以维持 1.85% 的授权率落幕。然而,Pandora 电台表面上的成功,实则掩盖了音乐产业更深层的危机。
盈利不易
Pandora始终难以盈利,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每播放一首歌曲,就要从营收中支付一定比例的授权费。换句话说,只有 Pandora 通过音乐播放赚取的广告收入,高于版权费才能盈利。否则,播放量越大,赔得也就越多。
美国的音乐版权主要分为“词曲版权”和“录音版权” 两类。“词曲版权”归词曲作者所有,而“录音版权”则归演奏者或者乐队、音乐人所有。在电台和词曲作者、音乐人之间横亘着的是美国作曲家、作家与出版商协会(ASCAP)和广播音乐协会(BMI),他们先统一向广播、电视台等使用音乐的机构收取授权费,过滤提成后,再分给词曲作者和音乐人。
一直以来,Pandora每年向发行商(Publisher)所支付的版权费是总营收的 4%, 其中有 1.85% 作为授权费流入授权机构ASCAP 的口袋。问题出现了:一方面,ASCAP希望Pandora将这一比例上调至 3%,而 Pandora 面临巨大生存危机,则试图将比例下调至 1.7%。而不久前,Pandora 赢得授权法案,意味着授权比例继续维持 1.85%。从最终版税率裁决来看,双方的目标都没有达到。不仅 ASCAP 利益受损,而且再次掀起了关于音乐版权的口水战:到底是 Pandora 流氓行为,剥削音乐人;还是盈利模式先天不足,存在诟病?
可如果争论仅仅停留在这一层面,就显得太过肤浅。因为美国政府才是制定这场非理性、混乱版权体系的元凶。
当旧时代的版权法遇上了新时代的数字音乐
1941 年,美国政府正式规定,电视台和广播能轻松获取并使用流行歌曲,作为回报,需要向词曲创作者和发行商支付一定费用。但该支付环节间,存在两个庞大的中间人:ASCAP 和BMI,他们持有音乐许可,当外界使用音乐时,将支付其一笔授权费。经手后,再分成给词曲作者和音乐人。 这一体系盛行多年,直到互联网和数字音乐的兴起,打破了平静的局面。而 Pandora 和ASCAP的法律纠葛便源于此。
2013 年,Pandora 向唱片公司支付了3.13亿美元,相当于全年总营收的49%;而将总营收的 4% 支付给了发行商,大约2600万美元版权费。先不说 Pandora 盈利多少,可是花了这么多钱,音乐人依旧认为吃了亏,而 Pandora 则哭诉自己花出去的版权费比赚进来的广告费还高。曾有媒体报道:“五位碧昂丝和克里斯蒂娜·阿奎莱拉等级的巨星的歌曲,一年在 Pandora 上的播放次数为3300万次,但只获得了587.39美元的版权费。”更不必说,还有千千万万不红不紫的非著名音乐人。
很明显,问题的症结不在版税率的高低。当音乐版权费通过ASCAP等中间组织逐层盘剥后,并按照词曲作者和音乐人分类,真正的音乐人拿到手的钱少得可怜。而 Pandora 的困境,只是整个混乱音乐版权体系的小小缩影。
Pandora 支付的授权率与传统电台基本持平,仅仅高出 0.15 个百分点。但纵观整个音乐行业,二者的付费和盈利模式大相径庭。AM/FM 传统电台只需向词曲作者支付版权费,音乐人被排除在外。然而,数字电台不仅要同时向音乐人和词曲作者付费,而各家的支付比例迥异。比如,Sirius/XM 是支付总营收的 8%, 而 Pandora 支付60%,Spotify 和当红的 Beats Music 的版权处理方式更加新颖,也为它们增加了新的机会。
一心求变
无疑,即使对著名音乐人来说,这也是最坏的时代。
一方面,类似 Pandora 的数字电台付出的版税已经极高,以至于在赔钱赚吆喝;另一方面,即便 ASCAP 和唱片公司榨干 Pandora 和 Spotify 的每一分钱,也无法弥补 CD 销量下降带来的亏损。因此,除了降低版税率,增加用户数目,吸引广告外,与音乐电台、流媒体和睦相处,寻求新的出路,才是上策。
1)革新盈利模式
为了缓解冲突,增加收入,数字音乐的第一步是同音乐人搞好关系。以流媒体 Spotify 为例,它于13年末上线了专为音乐人及其经纪人打造的Spotify for Artists服务,用于监测音乐热度,以期弱化艺人们对流媒体音乐服务的恐惧,并吸引更多歌手进驻。目前,Spotify 估值超过 40 亿美元、并在最新一轮融资中筹得2.5亿美元。据该服务的数据分析,2013 年,全美所有公司及平台的流媒体版税总额为 5.03 亿美元。而如果将这些流量集中到 Spotify,总额则将翻倍至 13 亿。背后的逻辑便是,Spotify 越火,版权费的蛋糕就越大,版权持有人就算维持现有的 70% 的分成比例不变,也能拿到更多的收益。
2)ASCAP 和 BMI,不改变就玩完
自 1941 年起,ASCAP 和 BMI 便是统领音乐发行商的两大版权机构,同时,他们的行为受到司法部的规范和限制。其法令规定,电视电台、餐厅、零售店等使用音乐机构,将向词曲作者缴纳相应版权费用。
数字音乐时代,ASCAP和BMI 充满了鸡肋的味道: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对于词曲作者和音乐发行商,ASCAP 和 BMI 仍然意味着权益保障。但随着传统音乐向数字音乐的过渡,原有的版权体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流媒体音乐电台 Pandora 不断向 ASCAP 的授权率发起挑战,权威音乐发行商 Sony/ATV 也主张政府调整系统。面临利益受损,包括 Sony/ATV 在内的一众权威发行商,曾试图从 BMI 撤销部分音乐版权。司法部也不甘示弱,推出"all or nothing”策略,即如果发行商试图撤销数字音乐版权,则其所有类型的歌曲也将失去版权保护。
虽然,版权体系陈旧落后,可一旦失去,音乐领域的局面只会更加混乱。试想,如果占据 48% 市场份额的三大主要发行商 Universal Music Publishing Group, Sony/ATV 以及 EMI Music Publishing,成功脱离 BMI ,预示着 BMI 将失去近一半的收入来源。版权机构的土崩瓦解,将会导致整个授权体系的混乱局面,反过来祸及小型音乐发行商的权益。对于音乐使用者,例如酒吧老板,他们又该怎么为版权付费?他们从何处知晓,正在播放的歌曲隶属哪一家发行商?
Copyright Office 曾展开一项调查,旨在研究现行音乐授权方式的有效性。该研究极有可能取代现有模式,从而更好地满足新技术、保护音乐人的利益。不过,要想真正落实新的收费规则,需要国会大力施展政治手段,敦促现有版权机构和唱片公司大胆接受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