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姝)高层次“海归”来京创业、工作,北京市政府将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人民币,薪酬待遇将参照其进京前水平。昨日,北京市政府发布《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透露了上述消息。 作为《关于实施北京海外高层次人才聚集工程的
意见》的配套政策,两《办法》出台后,北京“海聚工程”的政策框架基本形成。 “海归”应是博士不超过55岁 《办法》规定,北京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京工作不少于6个月,并同时具备其他条件,如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具有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拥有符合北京市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人才可自荐也可互荐再经评估审批 高层次海归人才可自荐、互荐,或通过驻外使领馆、华人华侨社团、留学生组织、各类园区(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留学人员创业园、大学科技园和工业园等)等,向北京海外学人中心申报。通过北京海外学人中心评估、经北京市海外学人工作联席会审批同意后,海外高层次人才将获《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居住证》,享受各类专业配套服务。 对于企业上市、税收优惠、专利补贴、工作条件、薪酬待遇、出入境、户口、医疗、社会保险、购房、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海外人才在京工作所涉及的方方面面,《办法》均作出优惠规定。
时间: 2024-10-22 10: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