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法:创业者的福音

创业者的福音,股市的实质利好  扬韬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在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条例也正式公布。仔细阅读条例内容,可以肯定地说,将实质性、大幅度降低中国企业的所得税负担,这是中国创业者的福音。对上市公司来说,部分企业的效益将因此而明显改观。以下略举几例:  1.合理薪金支出允许全额计入成本。此前,中国的企业被硬性规定了薪金税前抵扣的水平,上海这样的地方,允许发生额不过1000多元,使得企业不堪重负。比如,某人月薪1万元,他缴纳所得税后,实际所得大约不足8000元。但是,税务部门规定他的扣除额只有1600元,超过的8400元,企业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2600元(33%所得税率)。这样,企业为此人薪金支出就超过了12600元,再加上三金等福利费用,实际支出超过16000元。  一个人,实际到手的钱不足企业成本的一半。这种做法,使得企业所得税负担很重。而外资企业呢,个人薪金即使达到100万元,也允许全额计入企业成本。这是不公平的。新的税法规定,只要薪金是合理的,所有企业都可以全额计入成本。这一点,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发达地区企业、高薪酬企业(如金融企业)都是显著的、最大的利好。  2.广告费计入成本的比例统一提高到收入的15%,超过部分可以以后年度抵扣。此前的硬性规定,企业广告不得超过销售收入的3%,超过部分,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一家企业一年销售收入10亿元,广告支出2亿元,那么,按照原来的税法,广告额只有3000万元能计入成本,超出的1.7亿元需要先缴纳33%的所得税,以后年底再抵扣。企业负担大大加重。现在呢,允许的成本扣除额是1.5亿元,企业只需要对超出部分0.5亿先缴纳所得税,以后年度再抵扣。这个做法,对于消费、家电、医药等行业是显著利好。对于广告经营企业,也是显著利好。对于小型创业型企业,早期广告投入比较高,现在的做法,也降低了税负。  3.对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入免税,是持有金融投资资产的企业的显著利好。新税法规定,居民企业之间投资所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收益,可以免所得税,其中特别指出,不包括持股不满一年的权益性收益。这样,有利于鼓励企业长期投资,持股时间超过一年的收益,可以免所得税。像岁宝热电持有的民生银行,此前需要按照投资利润部分33%缴纳企业所得税,现在呢,因为持股时间超过一年,这个成本就免掉了。股市中许多机构投资者将因此转为长期投资。  整体看,所得税实施条例将显著增加上市公司2008年利润,估计明年的上市公司业绩因此出现的增幅不会低于20%,是股市的实质性利好。  (作者为上海投资分析师)

时间: 2024-10-25 11:46:37

新企业所得税法:创业者的福音的相关文章

新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和纳税义务的确定

税收管辖权是一国政府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有效行使我国税收管辖权,最大限度地维护我国的税收利益,新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国际通行做法,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结合的双重管辖权标准,把纳税人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分别确定不同的纳税义务.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来源于我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 新企业所得税法划分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采用"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机构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法纳税人范围的确定

考虑到实践中从事生产经营经济主体的组织形式多样,为充分体现税收公平.中性的原则,及其实施条例改变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独立核算的三个条件来判定纳税人标准的做法,将以公司制和非公司制形式存在的企业和取得收入的组织确定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企业.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保持与国际上大多数国家的做法协调一致. 同时考虑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属于自然人性质企业,

税务总局:加快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续政策制定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王力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所得税工作视频会议上指出,下一步,国家税务总局将加快新企业所得税法后续政策的制定,抓紧出台环境保护和节能节水优惠目录.境外所得征税办法等相关政策.同时,要加快完善股权转让.企业年金等个人所得税政策.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国家税务总局还将进一步修订完善农产品初加工目录,研究完善软件和集成电路.采矿业.金融衍生工具所得税政策. 王力强调,要以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管为重点,强化非劳动所得征管.此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将进一步强化劳务报酬所得和生产经营所得的管理,重

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基本原则

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权责发生制要求,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权责发生制从企业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是否发生作为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依据,注重强调企业收入与费用的时间配比,要求企业收入费用的确认时间不得提前或滞后.企业在不同纳税期间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时,坚持按权责发生制原则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有效防止企业利用收入和支出确认时间的不同规避税收.另外,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与原税法相比的重大变化

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重大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法律层次得到提升,改变了过去内资企业所得税以暂行条例(行政法规)形式立法的做法: 二是制度体系更加完整,在完善所得税制基本要素的基础上,充实了反避税等内容: 三是制度规定更加科学,借鉴国际通行的所得税处理办法和国际税制改革新经验,在纳税人分类及义务的判定.税率的设置.税前扣除的规范.优惠政策的调整.反避税规则的引入等方面,体现了国际惯例和前瞻性: 四是更加符合我国经济

新企业所得税法优惠政策的具体范围和方法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有关优惠的规定,实施条例对优惠范围和方法作了进一步明确.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免征和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的具体范围. 二是明确了企业从事港口码头.机场.铁路.公路.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三是明确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给予三免三减半的优惠. 四是明确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五是明确了企业购置用于

新企业所得税法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执行15%优惠税率的规定

与原税收优惠政策相比,新企业所得税法对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的主要变化,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扩大高新技术企业的生产经营范围.实施条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界定范围,由现行按高新技术产品划分改为按高新技术领域划分,规定产品(服务)应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之内,以解决现行政策执行中产品列举不全.覆盖面偏窄.前瞻性欠缺等问题. 二是明确高新技术企业的具体认定标准.实施条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标准原则化处理,对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例.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比例.科技人员占企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国务院日前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其中,经济特区是指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和海南经济特区. 此次对特区的税收优惠与以往对特区税收"普惠"的一个显著区别是,只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才有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通知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二○○七年三月十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第三章 应纳税额第四章 税收优惠第五章 源泉扣缴第六章 特别纳税调整第七章 征收管理第八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