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广东省有关部门举行2012年“广货网上行”活动新闻通报会,介绍了活动的总体工作安排、活动筹备进展,以及活动参与主体遴选标准。
记者从通报会上获悉,在当前广东经济受国内外复杂严峻形势影响,面临较大下行压力的情况下,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发展,把它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重要抓手,提出办好“广货网上行”活动,以此促进产销对接,扩大网络交易,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并加快建成电子商务强省,提高广货网购市场占有率。
从8月30日至12月31日期间,广东省将组织十家第三方电商平台、百家网上商城、千家广货网店和“万家工商企业”(简称“十百千万工程”)参加,以具有较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消费类电子和智能家电产品、传统老字号和名优特产品及适合网上销售的产品为核心,集中进行为期4个月的“广货网上行”系列促销活动。
为支持工商企业上网触电,“广货网上行”活动期间,广东省将举行电子商务平台与“万家企业”对接会,推动全省工商企业利用电子商务这个现代手段参与市场竞争、加快发展。同时,省政府也会拿出部分资金,对工商企业上网费用或者会员费给予补助。
据初步设想,补助将通过“以销定奖、以奖代补”形式,在对电商平台、网上商城销售评价考核的基础上,把对工商企业的上网费用或者会员费的补助直接拨付给电商企业。截至目前已有企业1000多家报名参加活动。
为对各类电商企业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参与活动市场主体信誉良好、管理规范,活动组织机构制定了《广货网上行活动市场主体遴选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分别对电子商务平台、网上商城、广货商店、企业等活动市场具体的具体要求,做出了规定。
比如,“B2B”类型电子商务平台要求须同时满足4个条件,即: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注册企业会员数不少于1万家,其中收费会员不少于10%(两个指标广东企业占比不低于20%);2011年度撮合交易额超过5亿元。“B2C”类型的电子商务平台须同时满足的4个条件是: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201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入驻商家数不少于200家(其中广东商家占比不少于20%);2011年度网上交易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