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1980的平均日百度搜索指数到4638的平均日百度搜索指数,O2O在这一年实现了大跨越,从需求上来看,上升了一倍。创业者、VC机构、天使投资人、线下大型集团、媒体等都对O2O进行了极
从1980的平均日百度搜索指数到4638的平均日百度搜索指数,O2O在这一年实现了大跨越,从需求上来看,上升了一倍。创业者、VC机构、天使投资人、线下大型集团、媒体等都对O2O进行了极大的追捧,市场上关于O2O的书籍不下百本,分析师们分析来分析去的,或是说线上重要,或是分析线下,或是说连接重要,其在概念上下的功夫要比了解O2O的功夫多的多。
所有导致新兴市场快速萎靡的一个原因是,大量懂或不懂的簇拥者们快速涌入,可穿戴设备、O2O、团购等,都可以看到很多以看热闹心态的人在“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改变了很多固有事物的存在方式,但是过度热捧并不能一下子让市场适应,让用户适应,与其说是追捧,倒不如说是在泼脏水。
近两年内往O2O身上泼过的“脏水”到底都有哪些?
NO.1市场规模
不少人认为O2O(Online To Offline)代表着所有线下与线上的产物,所以只要能和O2O有一丁点儿的擦边,都能够算得上是O2O服务。第三方统计机构在推算O2O市场规模的时候,把所有和“网”有关的产业都算进去了,因此,你可以想象的到,为何市场上的分析机构说O2O市场规模将超万亿吧?
农业、餐饮、医疗、娱乐、旅游、食品、工业品、房地产等,互联网几乎能改变所有这些存在的产业,而这整体的经济规模有多大?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4年8月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1133.9亿元,这还仅仅只是零售市场。
推演O2O的市场规模,和当年电商的市场规模类似,看似能有很大的市场空间,实则是一个遥远的“梦”,要改变现有传统企业从营销、支付、供应链、管理等多个方面,是需要很长一段时间的递进的,变化太快,用户习惯都还没有养成,终究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大谈特谈O2O的市场规模是泼向O2O最大的一盆脏水,既然市场规模那么大?为何在O2O领域没有出现巨头呢?把早期的网络营销换一个概念叫O2O,这也算?
NO.2团购服务
有人把某团购平台当做是O2O平台,我觉得这是一个很滑稽的行为。O2O可以有团购这一功能,但绝逼仅仅只是团购。O2O对于商家的价值,从直接角度来讲,一是能带来客流,一是能带来品牌效应,当然,在支付环节、客户关系管理、员工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亦是不可或缺的一环,而团购功能,仅仅只能帮助商家盈利、增加一部分的品牌度,仅此而已。甚至对于不少商家来说,做团购是亏本的。
没有哪个团购平台会帮助商家做好客户关系管理、员工管理、供应链管理吧?团购的场景应用也比较单一,对于非购买关系的使用场景来说是不适用的,而O2O的诸多应用场景中是不存在直接的购买关系的,包含和非包含的关系而已。实际上,团购并不能为商家带来很大的价值转化,更谈不上说是O2O平台,两者绝逼不能混为一谈。说的人多了,大家就都以为团购是O2O平台,这盆脏水泼的严实。
NO.3万能的支付
当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手机支付工具正逐渐改变我们习惯的时候,分析师们就认为这些使用方便的支付方式是万能的,用户得在任何线下的支付方式当中去使用它。现金支付、刷卡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所有的支付方式只不过是用户的支付方式之一,如何选择是用户的自由,作为商家没必要非得让商家故意是使用某种支付方法。
主打各种支付方式的概念店,实际上使用是非常不方便的,明明就可以使用现金支付,又何必非得每个用户去使用第三方支付呢?万一没有绑定那不就没办法付款了?有没有一种脱裤子放屁的感觉?
支付环节的另一个大问题是,支付宝、微信支付的用户是有限的,无论是广大的线下商家还是用户,在推广他们使用支付习惯上面,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过分的强调使用第三方支付,反而不是最佳的时机,当足够量级的用户都有第三方支付习惯的时候,商家和用户会主动去打通支付这一环节,而不是当前梗在支付这个环节之上,要知道通过现金支付,照样能记录用户的消费记录数据。万能的支付并不是万能的O2O最大的问题,付款而已,选择权在用户身上。
NO.4微信
移动社交“大哥”微信承载着腾讯太多的梦想,也承载着创业团队、商家、企业等多方的梦想。当O2O的概念诞生后,微信也被赋予了O2O的新使命。不少商家加入了微信的大军,都开启商家的微信公众号,但是实际上呢?微信真的能有如此神奇的作用吗?预订、支付、信息索取,用户虽然需要这些功能,但并不是急需这些功能。
对于商家来说,要想长期打造优质内容是有难度的,而对于用户来说,微信公众号的疲乏也是他们所见到的现象。对上和对下,似乎没那么简单。
当然,微信仅仅只是一个移动社交工具的表征,其他诸如陌陌、来往等也都被赋予了所谓的O2O特效,真的是这样吗?让商家做O2O,就是自己开个微信公众号,不要命的给用户发广告吗?这肯定不是双方想要的答案,O2O≠微信。
NO.5大数据
一部高清电影大约有1.3G,1TB的可以存储787部电影,TB之上还有PB、EB、ZB、YB等,从体量上来说,一家餐饮店的数据存储量是很难达到“Bigger”级别的数据的,而不管是第三方服务公司还是大型O2O平台,都将大数据这一高大上的概念捆绑后推向商家。
短期内看,商家的相关数据是绝逼没办法构成大数据的,很多线下小商家的老板,连帐都算不清楚,你让人家玩大数据,那不是坑么?产品购入、消费、库存、用户的人均贡献值等等,这些数据可以成为商家的数据库,但是离所谓的大数据还差得远。应该是将传统的产品购入、消费、库存、用户的人均贡献值等物理数据转化为数字数字,再对这些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对产品或者服务进行改善,这才是商家收集数据的作用。
O2O可以改变商业形态,但是改变不了产品或服务的本质,比如食物的美味与否、家政服务的质量高低等,这些都是O2O所不能改变的。O2O在经历上面几盆“脏水”以后,整个产业链混乱不堪,太多人在说正确的废话。懂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人做不好产品或者服务,比如业界的“五大公害”,做的东西难吃的不行;好的产品或服务的,不知道如何去“拥抱”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线下好产品、好服务的多了去了,照样门可罗雀。
O2O是一道“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的盛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