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否认已经下发具体补偿数额标准,称还在征求
意见阶段 徐媛园 本报讯 针对近日媒体关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出台新规,“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现金补偿”的报道,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昨天对此予以否认。 有国内媒体近日报道“航班延误4小时以上乘客可获现金补偿”。报道称,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了航班延误补偿新规范,在新的规范中,乘坐航班因承运人原因延误4-8小时的旅客将获200元现金补偿,8小时以上者获得300元现金补偿。 对此,中航协相关人士回应称,中航协并未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此规范。该人士表示,中航协是以民用航空公司为主体的全国性社团法人,不会向机场下发该类规范。但中航协人士同时透露,协会近日确实向国内部分航空公司下发了航班延误补偿处理的征求意见稿,这一征求意见的阶段将持续到明年3月初。并表示征求意见结束后,会由民航局来进行最后的政策制定和下发。对于政策出台和执行的可能日期,中航协称无法做出预测和回应。 关于中航协向航空公司下发的征求意见稿和媒体报道的方案是否存在出入,中航协人士首先指出,称航空公司安排旅客乘坐高铁在原预计到达时间4小时内到达目的地则无需补偿,这一条款在意见稿是不存在的,补偿“和高铁没有关系”。 而对于媒体报道的4-8小时内200元、超过8小时300元的现金赔偿具体数目,中航协并未明确表示否认,但同时称,具体的数额和方案目前仅在征求意见,还需要进一步的细化。 2004年,民航总局公布的《航班延误经济补偿指导意见》中规定,航班因承运人原因延误4-8小时或超过8小时以上,要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可通过现金、购票折扣和返还里程等方式予以兑现。但意见并未规定具体的数额,目前各航空公司补偿方案很不统一。 (徐媛园)
时间: 2024-09-22 02: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