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察活动中,主办方对服装、保健品、化妆品、手机电池这四类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判断,结果发现在产品标签、产品批文、包装瓶身等涉及产品外观质量的项目上均有商品不达标。
3月11日,广州市消委会向社会公开发布《2014年广州市网购及电视购物服务体察活动情况分析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这份报告涉及11家电商和6家电视购物频道。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让消费者在购买大部分商品时可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但“新消法”的颁布是否真能让“七天无理由退货”成为现实?各商家对此项规定的执行是否到位?其它相关的服务又能否让消费者满意?
针对这一系列问题,由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委托、《消费者报道》杂志社实施的“网购及电视购物服务体察活动”(以下简称“体察活动”)于2014年10月开展,过程历时两个月。
电视购物:满意度不足
此次体察涉及6家电视购物频道,分别是天天购物、广州电视购物(粤购)、东方卫视购物频道、湖南卫视[微博]快乐购(33.450, 0.00, 0.00%)、优购物、央广购物。
在体察初期,有接近9成的志愿者选择了退货政策“适用并优于新消法”的商家进行网购。因此,此次调查报告显示,志愿者对电商退货过程的满意程度为75.41%,认为电商执行新消法到位的占86.89%。可以预见,如果初期大部分志愿者选择了明显违反新消法的商家进行体察,则各方面的满意度极有可能大打折扣。
相比网购,电视购物的满意度就稍显不足,影响电视购物满意度的原因包括:部分客服人员态度不佳、退货政策不明晰、等待退款时间过长、物流“不给力”等。值得一提的是,超过半数对退货过程选择“不满意”的志愿者,均是因为退款时间过长。一位在“天天购物”购买衣物的买家自寄出退货商品后等了27天,才等到了退款。
网购:部分商品外观质量不过关
此次体察活动同时涉及11家电商,分别是:天猫[微博]、淘宝、京东、当当、苏宁易购[微博]、亚马逊[微博]、凡客诚品[微博]、1号店、聚美优品、易迅网、唯品会。
体察活动中,主办方对服装、保健品、化妆品、手机电池这四类商品的外观质量进行判断,结果发现在产品标签、产品批文、包装瓶身等涉及产品外观质量的项目上均有商品不达标。
以移动电源为例,本次网购的5款热门移动电源被送往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进行检测,检测项目为额定容量、转换效率、短路保护及过充电保护,检测以“中国化学(8.51, 0.02, 0.24%)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发布的CIAPS0001-2014作为标准。在四项基本的检测项目中,这5个品牌的移动电源基本达标,但在额定容量这一项目上全部未能通过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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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缺陷商品藏其中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2014年度组织对流通领域相关商品进行抽查检验,发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且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相关商品共493款,并依法认定为“缺陷商品”,这当中包含消费者热衷于在网上购买的小家电、手持式电子信息器具(平板电脑、电子词典)、手机及配件等商品种类。而新消法第19条及第33条对缺陷商品召回有明确规定,经营者需“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但根据工商部门相关小组对“缺陷商品”制造者或经营者进行知会或回访发现,有相当一部分商家仍在网络平台上继续销售这些本该下架的“缺陷商品”,这些商家多聚集在淘宝网[微博],但在京东、苏宁易购、国美在线、1号店等电商自营店或第三方进驻商家中,亦有发现“缺陷商品”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