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讯(杨维宇 实习记者 姚永忠)制作虚假资料后,在内江市成功申办5台POS机,再前往上海“刷”出现金2300余万元,非法获利23万余元。昨日,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宣判了一起POS机非法套现案。 2009年8月,黄新华安排刘超等人利用虚假资料申办了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件,再向内江市邮储银行环城路支行申办了5台POS机。2009年9月~2010年7月,黄新华将5台POS机带至上海,并联系数百名信用卡持卡人进行虚构交易,刷卡套现,收取持卡人套现的
手续费。共刷卡套现2300余万元,非法收取手续费23万余元。 内江市市中区法院审理认为,黄新华、刘超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黄新华有期徒刑5年,处罚金230000元。刘超等人也被判刑,并被处罚金。
时间: 2024-10-22 18: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