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平安吁出台险资投资保障房细则

中国人寿、中国平安两大保险公司高管作为政协委员,均以倡议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作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政协提案  【财新网】(记者陈慧颖)中国人寿集团总裁杨超、中国平安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马明哲均以倡议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作为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政协提案。  马明哲认为,利用保险资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不仅有利于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提高保险资金的长期投资收益,有利于保险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由于保障房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建设运营期长,利润率较低,商业房地产企业参与动力不足,融资困难较大。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主要依赖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资金投入。  马明哲在提案中称,按照中国城镇中等偏低收入家庭的规模预估,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实际供求缺口还有4000万套左右。国务院和住建部计划在2011年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相比2010年增长72.4%,达到全国房地产投资规模的20%,总投资额预计将超过1万亿元。  杨超认为,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周期长、资金来源稳定等特点,非常适合参与保障房的投资和建设。  马明哲则指出,保障性住房建设,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不动产投资,具有地方政府负责、指定土地划拨、规定利润空间、承诺回购等强制性要求,对于保险资金而言,是风险可控、长期稳定、担保可靠的投资品种,符合当前保险资金资产负债配置的需要。同时,也有助于降低保险资金运用对资本市场的依赖度,有效规避市场波动给保险资金运用带来的风险。  在具体措施上,马明哲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保险企业设立投资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专项基金,按照“政府主导、商业化运作”的模式,建立高效率、低成本、高透明度的运作机制,与政府共同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与发展。  其次,保障性住房的投资收益不高,考虑到保险资金的基本回报要求,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赋,提升保险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此外,基于保障性住房的公益性、长期性、稳定性等特点,建议保监会将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划归基础设施建设类的投资,按债权级别分类,允许保险资金通过基金、股权、债权等多种方式投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  杨超则指出,由于一些资金运用的具体实施细则还没有明确,目前渠道放开还只是名义上和形式上,使得保险资金对基础设施股权、不动产、新兴产业等一些领域和项目的投资尚不能进行实质性运作。  杨超建议,由保监会、住建部等部委牵头,尽快出台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性住房投资及管理的相关细则,并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从而在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发展的同时,实现保险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他同时建议,对行业内部分实力雄厚、内控严密的大型保险企业适当放宽投资自主权,精简非重大项目的审批流程,从而使其能更好地把握市场机遇。■

时间: 2024-07-30 01:0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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