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最新消息,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14日发布了《互联网信息服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互联网行业的市场秩序,我们非常欢迎,终于有法可依了。但根据征求意见稿,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将被处以10万至100万元人民币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这个罚款说白了一点意义都没有,100万可以说不够一天的广告费,而如果事件发生后,广告效果超过千万,因此本人感觉此规范影响非常有限,在某此方面来说对大企业几乎没有作用。
行业间的不正当竞争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了,特别在大企业之间,还有一些是大企业与创新企业之间,都是通过不正当竞争来实现他们的商业目的,手段主要包括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恶意诋毁竞争对手;擅自与其他产品或服务不兼容;干扰用户终端上其他产品或服务的正常运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关闭其他产品或服务等。
在去年末的“3Q大战”中,360可以说获得了几亿元的免费广告,而现在的法律只规定最高罚款100万,可以直接说,像上次的3Q事件,你让360交500万他都是非常赚的,企业之间的竞争非常明显,只有商业目的,说为了用户、为了用户利益这些都是拿用户做挡箭牌,用户没办法,没得选择,现在通讯垄断、油气资源垄断、电力垄断、银行垄断等这些都在改革或改进,而互联网的垄断和打击什么时候能提上日程呢?
作为法律法规,我们建议最重要的目的是解决问题的根源,如果不从源头如手,那这些文件只能是空头文件,只能是被某些企业所践踏,就拿碧生源常润茶来说吧,碧生源长年违法宣称快速解决便秘、口臭、青春痘、色斑、皱纹增多等问题,并且宣传能“革命性实现了滋润、修复、通畅三大功效,滋润人体内环境、修复肠道内黏膜受损组织、恢复肠道正常功能”等功效,而法律规定保健食品的广告中不得出现患者或消费者的形象;而在碧生源常润茶的广告中多次出现消费者的形象,这明显违反了相关条款;而且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而碧生源常润茶属于保健食品,却打出了“修复肠道内黏膜受损组织”等属于药品疗效的广告语,这些都应该被禁止使用。虽然碧生源常润茶曾多次被北京、上海等地药监部门以“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夸大保健功能;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等原因作为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处理过,听说是累计被罚了两千多万,而它的宣传在国内的各大城市依然都可以看到,全国各大药房都可以找到碧生源常润茶的广告,28元一盒、买二赠一的碧生源常润茶,几乎每家都有销售,而且销售量每月都在三甲之列;将来还会有多少人继续被骗,谁来考虑过解决这些问题呢,是的我们看到了对碧生源的罚款,而实际上这些罚款只是九牛一毛,你罚它一千万,它赚几个亿,真的无所谓,不痛不痒,不解根源,永远解决不了问题!
综上所述罚100万根本解决不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问题,因为处罚力度太小再加上后期监管力度不够(不能彻底执行)、监管衔接存在障碍(谁来判定)、媒体见利忘义(媒体的连带责任不明)等因素,此暂行办法很值深入探讨,我们网民,互联网用户,不希望法律成为空头文件,我们希望我们的权益得到真实的、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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