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近日发布了《关于做好2008年奥运会奥运歌曲传播和版权服务工作的公告》。公告指出,将通过简便有效的许可程序,为音乐使用者提供全面、合法的奥运歌曲版权服务。
费用一次性缴清
据音著协相关负责人介绍,经过16年积累,音著协已与全国近万家单位建立了著作权许可服务关系,所以如果以前就得到音著协背景音乐许可的合作伙伴目前均有权直接播放奥运歌曲。由于机械表演(背景音乐)是年度一揽子收费,所以奥运歌曲的版权费用是一次性缴清。
据介绍,依托全国20个分支机构,音著协专门设立了奥运歌曲版权管理中心,为奥运歌曲使用者提供便捷的许可服务。凡使用奥运歌曲的单位均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方式与音著协总部以及音著协设在各地的联络中心联系并申请办理使用许可,以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版权纠纷。
行业协会率行内单位签约
此举得到了北京商联会及北京旅游饭店协会的广泛认可。据行业协会负责人介绍,在行会的协调下,会员单位与音著协均取得了播放音乐的许可。在奥运期间这些会员单位可以很方便地播放奥运歌曲。此外,音著协还对会员单位提供了相关的播放服务。
通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实现具体的作品版权管理工作一直是非常重要的版权制度,并且也将是我国今后对著作权管理的发展趋势。在奥运临近之际,音著协此举不仅实现对奥运歌曲著作权人的有效保障,同时也为奥运歌曲使用者提供了便捷服务。
版权保护借“他山之石”
“奥运歌曲是奥林匹克标志的一部分,对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法律赋予的权利,也是传播奥运精神的实际需要,如何实现奥运歌曲的版权管理是一个看似简单实则复杂的事情。”北京奥组委法律部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北京奥运会期间,北京奥组委沿袭了国际惯例,通过专门管理音乐著作权的集体管理组织来实施具体的管理组织工作。据了解,2004年希腊奥运会和2000年悉尼奥运会均是由本国音乐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来负责奥运歌曲的版权管理与服务。我们与音著协的合作也是沿用这一国际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