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叶龙招)昨日晚间,云天化(600096)针对本报此前对其与大股东在重组时未就标的资产中的磷肥资产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从而导致该资产在收购当年发生巨亏后也无法得到补偿的质疑做出了公开回应。根据云天化在公告中的解释,按照《上市公司总裁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只有以收益现值法和假设开发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的才需要交易对方签订补偿协议,而磷肥资产当初采用的是成本法进行的评估,评估定价与资产未来收益无关,所以无需签署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不过,针对于此,股民倒有不同的理解。一位股民在股吧中指出,“化肥资产注入未签订补偿协议是大股东的有意所为”。另一位股民也表示,这样的重组并不合理。他认为,从专业角度来讲,企业的经营情况每个月都有分析统计,上市公司很明白标的资产的市场情况,所以标的资产在收购后的当年就发生了严重亏损应该是早有征兆。按照本报之前的报道,云天化是在去年4月正式收购大股东云天化集团控股的部分资产的,但标的资产中的磷肥等资产在去年亏损了大约10.96亿元左右,而当初重组之时,双方预测标的资产能盈利10.22亿元,差距十分巨大。
时间: 2024-09-28 01:2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