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唐辰佶 丁素琴 记者 袁玮) “如果知道这个是犯法的,我就肯定不会去干了!”一个包括近百万条个人信息资料的买卖牵出了买家和
卖家共13名被告,他们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表达了共同的悔意。日前,虹口区法院对这起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孟思涛、兰建虎等13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免于刑事处罚不等的刑罚。 孟思涛通过朋友介绍认识兰建虎,兰手中有近100G硬盘容量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资料,其中包括公民的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情况等信息近百万条。之前在咨询公司任过职的孟思涛立即想到这些资料“非常珍贵”,可以派上大用处,便以3400元的价格买下了这些个人资料。得到这些资料的孟思涛立即通过QQ等方法网上叫卖,立刻就有了单位和个人高价回购,其中还不乏专门为买卖个人信息资料而设立的公司,本案中的其余几名被告人便由此产生。 法院认为,被告人孟思涛、兰建虎等人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之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罪。他们的行为造成广大市民的个人信息的泄漏,不但给人们的日常生活带来烦扰和安全隐患,也给一些诈骗案件提供了犯罪便利,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各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审判决。
时间: 2024-10-03 07: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