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打破垄断开放市场,原有的单一的投融资渠道以及对政府高度依赖的痼疾必然将被改变,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改革将向多元化发展。多元化结构是保证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持续、健康发展的活力所在,也是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改革的关键举措。 那么,构建小城镇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应该具体怎样做?笔者在参加日前的第三届小城镇建设发展论坛时,在专家的探讨交流中得到如下启发。 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建设首先应形成以政府为主导、集体和私营企业及个人等社会各类主体积极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在投融资主体多元化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基建项目的不同类型,采取以政府先行投入,引导民间资金后续跟进的“筑巢引凤式”,政府与企业、个人联合出资的“联合投资式”等等进行。 小城镇已有的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用设施是政府长期投资的结果,政府应该最大限度的盘活、吸收增量,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积累、自我增值的良性循环,对于在建项目可以选择一定时期内有偿转让于非政府投资主体经营,将回收资金再用于城镇新建项目。 对于供水、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用部门,虽然短期内难以实现多元化经营目标,但也应该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逐渐打破行业垄断,加快企业的改制、改组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对于非经营性的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建设和维护实行竞争招标制度,可以更好地提高养护效率和质量。 构建多元化投融资主体结构对于突破小城镇建设发展的资金瓶颈必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安领弟)
时间: 2024-07-30 06: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