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转持社保基金政策终开闸意在稳定资金来源

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即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凡在境内证券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的股份有限公司,除国务院另有规定的,均须按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发行股份数量的10%,将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国有股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下称社保基金)持有,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对转持股份承继原国有股东的禁售期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充实社保基金的举动,用了“转持”字眼,而不是过去常提的“减持”。这背后的深意在于,转入社保基金的国有股并不立刻涉及二级市场变现问题,而只是把股份转入社保基金,社保基金按规定持有到期之后才可以在二级市场转让。  这次转持政策针对的对象分为两部分,一是针对即将IPO的企业,其新发行的10%直接由社保基金转持,这部分转持的国有股禁售期限与其他股东相同。  第二部分是对于2006年6月新老划断后至今已经上市的企业,当时IPO股份的10%也要求追溯划转,但是在承继原有禁售期的基础上增加了三年禁售期。  分析人士认为,后者完全是出于稳定二级市场指数制定的政策。  “其他非流通股东的禁售期没有变化,只是社保基金转持的部分要多持股三年,同股不同权,这应该算是社保基金做出的牺牲。”一位券商高管说。  根据现有资料,截至2009年3月26日,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含国有股公司共131家,涉及国有股东826家,应转持股份约83.94亿股,发行市值约639.33亿元。  A股市场曾经在2001年6月至10月进行了一次减持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操作,但此后至2006年6月新老划断之间的A股IPO企业的国有股目前并没有相关的转持要求。  目前,向社保基金提供资金的国有股减持,一直是通过国有企业境外发行股票来实行。  根据2001年的减持规定,凡国家拥有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境外向公共投资者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均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未满三年的,拟出售的国有股通过划拨方式转由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并由其委托该公司在公开募股时一次或分次出售。目前社保基金在境外资产共有20多亿美元。  2009年5月5日,社保基金公布的《2008年度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年度报告》显示,基金当年投资收益率为-6.79%,2007年为38.93%,基金自成立以来的累计投资收益额为1598.11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98%。但由于基金2008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2008年与往年数据并不具有可比性。  自2000年成立以来,社保基金累计投资收益额1598.11亿元,年均投资收益率为8.98%,超过同期累计年均2.35%的通货膨胀率。  此外,社保基金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2008年全年基金新增资金来源455.95亿元。截止到2008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达5623.70亿元,权益总额为5130.89亿元,其中全国社保基金权益4803.81亿元,个人账户基金权益327.08亿元。  背景:国有股划转社保基金历史  关于划转部分国有股充实社保基金的方案,从2000年社保基金成立伊始就被一再讨论。  最初的方案是进行国有股减持,即把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时,把相当于公开发行股票10%的原国有股份与新发行股票同时售出,所得资金上缴社保基金。  这一方案从2001年6月开始正式操作,但是引发了A股市场的大跌,沪深股市持续下跌了近四个月,上证指数相比2001年最高点2245点,下跌幅度已经超过30%。因此在A股市场的减持到同年10月就停止了。  2001年10月23日,受停止首次发行和增发股票时出售国有股消息影响,沪深股市开盘即放出巨量,股指跳空高开,沪深股市涨幅一度接近10%的
涨停线,两市股票几乎全线涨停。  2002年6月23日,国务院决定,除企业海外发行上市,对国内上市公司停止执行《减持国有股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利用证券市场减持国有股的规定,并不再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同时决定,为了增强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力,除继续采取国家财政增加拨款等方式外,有关部门将进一步研究,把部分国有股划拨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这部分划拨的国有股不在证券市场上减持变现。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在需要时,通过分红、向战略投资者协议转让等形式来充实社会保障资金。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依法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会保障基金”。  2004年9月,国务院批准成立划转部分国有资产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2005年7月,为解决国有股境外减持资金欠缴问题,并使社保基金更多地分享中国企业成长的成果,经国务院批准,将国有股境外减持政策改为由社保基金转持的政策。  社保基金的统计显示,截至2008年5月31日,全国社保基金累计获得的国有股减持和转持收入共894.65亿元。  此外,从2000年起,财政性净拨入社保基金的资金共有2976亿元。

时间: 2024-08-16 19: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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