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实名制:工商总局负责人解读网上开店实名备案制

采访人:本报记者 富子梅 解读人: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

“出台这个办法最根本的目的是规范网上交易及服务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工商总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就4月2日公布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道。

人民图片供稿

实名登记——自然人网上开店提交真实信息

在网上开店的人群中,有些是在校学生等自然人。暂行办法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对暂不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申请在网上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自然人的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登记,建立登记档案并定期核实更新,对已具备工商登记注册条件的申请予以通过。个人真实身份信息记录以及交易记录等其他信息记录备份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

对已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及提供服务时,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数据备份、故障恢复等技术手段确保网络交易数据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并应当保证原始数据的真实性。

保护隐私——消费者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对转卖、盗用网上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对收集的消费者信息,负有安全保管、合理使用、限期持有和妥善销毁义务;不得搜集与提供商品和服务无关的信息,不得不正当使用,不得公开、出租、出售。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护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资料信息的安全。非经交易当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转让、使用或者出售交易当事人名单、交易记录等涉及经营者商业秘密或者消费者个人信息的数据,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违反上述规定,侵犯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还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不得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企业名称权等权利。不得利用网络技术手段或者载体,实施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以及侵犯权利人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网上维权——电子化购货凭证可作投诉依据

对消费者反映较为集中的网上商品质量良莠不齐及维权难的情况,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商品和服务经营者应事先向消费者说明商品或者服务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等主要信息,并按照承诺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同时,保证商品和服务的完整性,不得将商品和服务不合理拆分出售,不得确定最低消费标准以及另行收取不合理的费用。

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提供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的,应采用合理和显著的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与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不得以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经营者义务、责任或者排除、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

消费者要求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应当出具。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征得消费者同意的,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

分类监管——网站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

现实中,网站和网店常分处异地,遇有违法经营行为,消费者到底该向何地的工商部门投诉?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违法行为由发生违法行为的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管辖。网站的经营者住所所在地工商部门管辖异地违法行为人有困难的,可将违法行为人的违法情况移交违法行为人所在地工商部门处理。

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应积极协助工商部门查处网上违法经营行为,提供在其网络交易平台内进行违法经营的经营者的登记信息、交易数据备份等资料,不得隐瞒真实情况,需要取证的,应当协助取证,不得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阻挠行政执法检查。

县级以上工商部门应建立信用档案。记录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违法行为查处等情况;根据信用档案的记录,对网络商品经营者和网络服务经营者实施信用分类监管。

有关经营及服务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规定,情节严重,需要采取措施制止违法活动的,工商部门应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责令暂时屏蔽或者停止该违法网站接入服务。工商部门对网站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后,需要关闭该违法网站的,应提请网站许可地通信管理部门依法关闭该违法网站。

时间: 2024-10-23 12:07:29

网店实名制:工商总局负责人解读网上开店实名备案制的相关文章

工商总局坚持网店“实名制”原则,叫停网店刷信誉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1日就<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网络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等方面有哪些规定?与现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相比又有哪些变化?记者就此采访了工商总局市场规范管理司. 看点一:坚持网店"实名制"原则 2010年开始实施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确定了个人网上开店的"实名制"原则

网店实名制实施一周 工商将对网络经营者普查

网店实名制从7月1日正式实施,至今已一周时间.大家都关心这作为近年国内电子商务领域的"重磅炸弹",正式实施后的情况如何? 从记者日前了解的情况来看,7月1日后(C2C行业),个人网店未有较大影响,一些个人网店主表示未有收到服务平台的任何通知.然而,对于大家担心的是否需要征税?怎样的个人网店主需要进行工商登记注册?目前还未有任何细则出台. 个人网店主目前没收到通知 事实上,国内大型的C2C网站,例如淘宝.腾讯等,在该措施未出台前就已对个人网店主实施实名制,因此国家工商总局出台该政策对这些

工商总局局长:网上开店是否实名制尚未确定

摘要: 仅就实名制来说也有两种形式供选择,一种是到执法部门实名登记,一种是向网络商实名登记.究竟采用哪种方式,还需要在立法立规过程中广泛听取 意见后再确定,让消费者和经营者 正在修订的<广告法>将写入严禁代言虚假广告,名人虚假代言可能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开网店是否采取实名制目前还尚未确定.昨天,国家工商总局网站挂出消息,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就名人代言.网络商品交易实名制等热点问题做出答复. 名人代言应加强自律 名人代言虚假广告一直遭到谴责,却从没受到过政府部门的惩罚.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为此表示,从

网店实名制不强制办工商执照

电子营业执照网上申请流程 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公布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从今年7月1日起,个人开网店将实行实名制,需提交姓名.地址真实信息,但让广大 卖家放心的是,<办法>并不强制要求卖家必须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不强制办工商执照 据悉,<办法>备受关注的是第十条.根据这一条,对于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具备登记注册条件的,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这一规定被

透视网店实名制三大焦点:开店是否需工商登记

新华网北京6月3日电("新华视点"记者李舒.张道生)国家工商总局近日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从7月1日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 网店"实名制"出台引发广泛关注.记者采访发现,公众主要关注三大焦点问题:实行"实名制"是否意味着今后开网店要工商登记?是否为了缴纳税费 "开路"?是否能管住网上不规范交易?

网店实名制今日实施税收政策成焦点

孙进 网店实名制将在今日正式启动. 今日施行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相关的证明"标记"经审核将出现在其网店页面上. 淘宝相关负责人昨日对<第一财经日报>表示,主流网络交易平台早已经实现了实名制,网店经营者在申请开店的时候,必须提交个人的身份信息,这条规定只是对市场的一个规范确认. 参考CNNIC(中国互联网中心)监测数据,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

网店实名制第一天部分未达要求

昨天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的第一天,随着<办法>的实行,网上开店也正式进入了"实名制"的时代.<办法>规定,已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那些经营者.从事网络交易的,应在其网站的主页面或者其它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自己的营业执照信息,或者电子链接标志.然而,在<办法>实施的第一天,记者发现,多数有营业执照的网络商家或者其他服务经营者,仍未按照规定执行. 多数商家首日未亮照经营 随着<办法>的实施,

网店实名制后税收也是大势所趋了

6月1日,国家工商总局出台<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通过网络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自然人,应当向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的经营者提出申请,提交其姓名和地址等真实身份信息.该办法将于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这则消息近日让整个网络沸腾了起来.这意味着,网店实名制在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现在的疑问是:网店实名制怎么实行?由谁管理?实名制会不会带来安全问题?实名制会影响网店销售吗?实名制是不是为下一步收税做准备

网店实名制近期出台可能性不大

本期热帖 个人开网店要不要实名,要不要纳税?这一争议很久却久拖不决的议题,因为坊间一份提前 曝光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而再次吸引了公众的眼球. 记者第一时间拿到这份据称是国家工商总局内部材料的<管理办法>征求 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个人在网上开店应该实名注册,具备条件的还应该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据媒体报道,该项规定正在相关厂商.利益群体处展开调研,预计在今年3月15日前夕颁布实施.不过,上周六,国家工商总局新闻发言人滕佳材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