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楠告网易诬陷诽谤,称未吸毒要求索赔100万。孙楠起诉网易及“言成”并要求索赔100万。孙楠认为,网易和“言成”的文章让公众误以为他吸毒。而网易方面则认为,转载的是媒体的公开报道,因此,对文章不应担责。“言成”称写的是推理性的评论文章,从未认定孙楠吸毒,也不同意赔偿。
2011年4月,传言称台湾演员孙兴吸毒被控制后,他供出了一名大陆涉毒演艺巨星。当时网易娱乐新闻刊载了“涉毒巨星已离异形象健康”一文,网友“言成”(网名)发博文称“种种迹象表明,爆料者是在影射孙楠”。
就这一事件,孙楠起诉网易及“言成”并要求索赔100万。孙楠认为,网易和“言成”的文章让公众误以为他吸毒。据媒体报道,孙楠表示,自己连烟都不抽何来吸毒。
而网易方面则认为,转载的是媒体的公开报道,因此,对文章不应担责。“言成”称写的是推理性的评论文章,从未认定孙楠吸毒,也不同意赔偿。
昨日庭审时,孙楠称,2011年4月初,网易等网络媒体纷纷报道孙兴因吸毒被查获的新闻,当月22日凌晨,网易娱乐新闻版面刊载了“涉毒巨星已离异形象健康(组图)”一文,文中称涉毒巨星在内地歌坛数一数二,形象挺健康的,离婚,文章并配有其照片剪影图。随后,在网易该文的基础上,“言成·未完成”发表博客表明,吸毒明星非孙楠莫属,文中刊登了吸毒巨星剪影图及其对比照。
孙楠坚持认为,由于这种不实报道使自己的社会评价降低并极大的影响了自己的名誉和事业。还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所以起诉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及其北京分公司、“言成”,要求被告停止侵权,撤销涉案文章,在搜狐、新浪、网易等网站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万元。
朝阳法院于昨天审理此案,根据“言成”律师的说法,“言成”写文,没有任何获利。在孙楠发表声明时,他就迅速删除了博文。许多门户网站未经过他同意就擅自转发该文,蓄意扩大该文的影响力,这是“言成”本人没法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