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杨明铭 通讯员 罗淑芳)冒充司法人员实施电话诈骗,骗取百余万巨款。近日,由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林某某、王某、江某某三人涉嫌诈骗一案成功获判,三名被告被一审分别判处3至7年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3000至30000元罚金。 2010年5月5日,该诈骗团伙的其他人员(另案处理)冒充中山市公安局、检察院工作人员,致电被害人富某某,谎称富某某的银行卡被盗用,需要对其账户进行冻结,要求富某某将其银行账户资金全部转到安全账户内。被害人富某某对此信以为真,遂将其多个银行账户的存款共计人民币129万元,分五笔转入诈骗团伙指定的三个银行账户内涉,随后诈骗团伙成员将诈骗所得分散转入多个银行账户。 因诈骗团伙自此再未与富某某联系,富某某心中生疑,遂致电中山市公安局了解情况,方知被骗,并向警方报警。10天后,公安机关将3名被告成功抓获,并从被告身上缴获两张涉案银行卡以及部分犯罪所得。
时间: 2025-01-27 14:5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