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看孩子隐私就没法教育孩子了吗?一直以来,对于“孩子隐私权”的看法,学生、家长似乎站在两个对立面上:孩子们极力呼吁:我要自由,要空间!家长则提出质疑:“孩子的短信凭什么看不得?孩子那么小,我不帮她把关,她早恋、误入歧途、被骗,怎么办?”那么,这对矛与盾的较量该如何达到一个平衡点呢? 日前,《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草案)》被提交审议。根据该草案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网上聊天记录及其他个人信息,未经同意,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查看、隐匿、毁弃、公开。 通过法律措施似乎能够达到一个平衡点,然而,这一法律实际上也存在诸多盲点,例如,孩子真会与家长对簿公堂?我们认为,问题的实质是如何做到不侵犯孩子隐私又能很好地教育孩子,由此看来,湖北“新政”的作用更多是对家长的一种提醒。 家长“偷窥”,九成孩子反感 初三学生华华最近很苦恼,其经常因为母亲偷看自己的短信而与她吵架。华华说,尽管她多次向母亲提出要求,不能偷看自己的私人短信,但母亲却总是不能守诺。“我对我妈逐渐开始保持戒备,后来干脆习惯性地在看完短信就直接删掉。”华华说,母亲的偷看行为让她很生气,“其实短信都是我和同学交流生活、学习中的一些感悟而已,但她总是怀疑我在做什么不好的事情。” 《武汉晨报》调查显示,98名同学称遇家长偷看自己短信和QQ记录时会与其发生矛盾,占总数的45%,主要的冲突就是口头冲突。武汉第六初级中学一学生称,父母曾翻看他的手机并没收了手机,“吵架后我们互不理会,我当时甚至有过离家出走的念头。”调查中,不少学生称会用“设置手机密码”、“不在家聊QQ”、“时刻删除短信或聊天记录”的方式防范家长偷看。武汉第九中学一学生称,自己发送短信会同时准备两份,其中一份专门应付父母检查。 采访中,九成学生认为未成年人应该有私密空间,家长不应干涉。一个学生在问卷中写道:“我们也有隐私,就算是我们的监护人,也不能侵犯。如果我们愿意让家长知道,会主动与家长沟通。”而对此次湖北拟定对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相关立法,受访学生中除1名表示无所谓外,其余均表示支持。 侵犯孩子隐私“很正常”,家长认为对簿公堂有点搞笑 家长不能在未经得孩子同意的情况下,随意偷看其隐私日记,包括短信等,否则有可能触犯法律。对此,大多数家长不以为然。一位姓吕的家长说,如果孩子有日记,他肯定会看。“对娃娃的教育,最关键是心理上的引导。娃娃的日记、信件通常最能体现他们心中想的什么。知道了这些,我才好教育孩子啊!”而市民林先生则说,“孩子的短信凭什么看不得?孩子那么小,我不帮她把关,她早恋、误入歧途、被骗,怎么办?” 事实上,对于“触犯法律”的说法,很多家长满不在乎,“我就不相信,我偷看了,未必还要对簿公堂啊?”一些家长更认为,如果因偷看信件被孩子告上法庭,“那就有点搞笑了”。 虽然学生们对此规定十分支持,但当被问及是否可能因为家长的偷看行为而将其告上法庭时,学生们均表示不会考虑,“毕竟我们都是一家人,而且他们的出发点也是好的,虽然这样的行为非常不好,也令人生气,但不会用法律来解决。” 专家称尊重孩子隐私权利是家庭教育根本 据了解,近年来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案件增多,其犯罪心理主要是源于家庭带给他们的保护感不够。私自查看他们的短信、信件、日记等,让未成年人在心理上会有危机感。 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享有受保护的权利,无论是社会还是家长,都必须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去维护他们的权利。尊重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利,才能有效降低家庭给其造成的负面影响,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对此,教育专家严正教授表示,监护人有责任、义务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但偷看、监控就不应该了。“这已侵犯了孩子的隐私权,极易影响他们的身心健康,用心良苦却帮了倒忙。”严正说,处于发育期的孩子发短信而不打电话,记日记而不说出去,说明他不想让家长知道,家长应像尊重成年人一样尊重他们,而不是强行要看或偷看。严正说,正确方法是主动与孩子平等交流、沟通,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同时也要注重通过自己的言行举止,对孩子潜移默化,引导他们的行为规范。
湖北立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存盲点
时间: 2024-09-21 02:45:55
湖北立法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存盲点的相关文章
上海为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将筹建保护网站
[新民网讯]3月20日召开的2012年上海市http://www.aliyun.com/zixun/aggregation/32499.html">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会议传出消息,本市将筹建未成年人保护网站,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市青保办透露,2011年,本市校园安全保障水平有所提高,205所安全隐患严重的看护点被取缔.757所郊区中小学学校完成消防设施标准化配置,39所寄宿制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以改善.2012年,本市将建立工读教育名师工作室,并筹建集权益保护.法制教育.心理疏导.预防
个人电子信息获立法保护 网络反腐不受影响
原标题:个人电子信息获立法保护 网络反腐不受影响 国际在线消息(记者林凌.蔡靖骉):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决定对保护公民个人电子信息.规范商业性电子信息.网络身份管理等进行了规定.有关方面负责人同时表示,网络反腐不会受到影响.专家建言在实行实名制的同时应强化运营商保密责任. 窃取.出售个人电子信息在此次通过的决定中被界定为非法行为,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网络服务提供者对自己获得的个人电子信息也负有保密义务.可以说,此次通过的<关
政府花大价钱推出“绿坝”保护未成年人是件善举
然而几大门户网站的调查显示,超过80%的受访者不会使用该软件.编者按"绿坝"曝光仅半个月,已引发漫天风波.软件暴露出安全漏洞,网民担忧遭到监控,软件开发商被指抄袭,国外电脑厂商声称要联合阻挠,美国政府提出正式抗议.更为搞笑的是,"绿坝"软件已被轻易破解,一份包含上千个不良信息网站网址的名单广为流传--这显然不是"绿坝"推广者想看到的市场反应. 但为何一款原本想屏蔽不良信息网站的软件,最终会"好心办坏事",陷入今日"骑
“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活动
本报讯(记者 路艳霞)昨天,在海淀剧院门前广场,市文化执法总队.海淀区文委执法队联合开展"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主题宣传活动,文化执法人员向群众发放宣传品,开展法律咨询,现场受理举报,从而将全市暑期网络环境整治工作推向高潮. 7月30日至8月31日,市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互联网管理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暑期网络环境整治工作.在此期间,市.区两级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持续加大网络执法力度集中清理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中淫秽色情.低俗信息,严厉打击传播网
立法保护网络信息补齐“短板”第一步
"非常关键."提起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律系教授高文英说.尤其是<决定>第十条,令高文英看到给公安部门侦破网络犯罪案件带来的"利好"信息. 第十条中提到:"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时,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予以配合,提供技术支持."这样一句简短的表述,在高文英看来,是关键中的关键.她举例说,公安部门在破解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时发现,很多信
立法保护个人电子信息
南京街头警方提醒市民预防各种诈骗行为的公益广告.CFP/供图 加强网络用户身份管理 垃圾短信邮件将受控制 昨天上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会议审议了委员长会议提请审议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飞对决定草案作了说明. 保护个人信息政府有责 李飞在说明中指出,草案重点针对我国当前网络活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为加强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维护网络信息安全提供法律依据,
立法保护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意义重大
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15年,我国将"互联网+"行动计划作为一项国家战略,而网络本身的脆弱性及由此可能带来的网络安全问题则成为了制约"互联网+"计划大力推行的瓶颈.因此,从国家层面增强网络安全保护具有迫切需要.然而,长期以来我国网络安全保障法律体系存在立法碎片化.缺乏统一立法理念和顶层设计等问题.2016年11月7日出台的<网络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基本法意义
百度推广不断改变,与中消协联合保护用户权益
今天龙形在搜索网站关键词"郑州seo优化"时,无意间发现百度右侧推广链接顶部醒目的栏目通告,百度和中消协联合推出"百度网民权益保障计划"帮助搜索用户更好的抵御商家的假冒.欺诈行为,从而有效的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龙形换了几个搜索词后发现,只有会产生营销活动的关键词,百度都会在右则顶部显示百度和中消协提醒你的标志,如图: 还记得2012年奇虎360横空出世的那一刻,携带360安全浏览器的巨大用户群,在上线初期就获得了10%的用户群,这不能不说是让百度深刻的认识到危机
侵犯网络虚拟财产事件频发呼唤立法保护
新华网沈阳1月12日专电(记者范春生)近来网络游戏装备.游戏充值金币等网络虚拟财产被盗案件时有发生,有的游戏装备.游戏金币折合成人民币数额动辄达到数千元或几万元,既对玩家的网络虚拟财产安全构成了侵害,也对如何进行有效的司法保护提出了挑战.对此辽宁省沈阳市的法律人士建议,我国现行法律在此方面保护不足,补充.完善相关立法已迫在眉睫. 前不久,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罕见的抢劫虚拟财产案终审宣判,引起不小震动:王春明.张贺.王鑫.赵鹏4名青年因抢劫一名网民的Q币.游戏币和游戏装备等,均构成抢劫罪,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