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
实名制一直是很多网站做推广时的卖点,特别是一些">交友网站、婚恋网站、关系网站,还有最近炒得很热的SNS网站。个人觉得在互联网上,实不实名其实不是最重要的问题,最重要的问题是用户有没有给网站带来一些“真实的内容,真实的互动行为”。以下这篇文章提到了一个用户需求的价值点:用户的需求到底是什么。用户对于网站的贡献就是真实的互动行为跟体验记忆。
打个比方:比如买个奔驰,客户不是看奔驰有多安全,轮子跟别人有什么不同,座椅是用什么真皮做的,用户之所以会买奔驰,就是看中奔驰的尊贵,代表了一种身份的象征。所以我认为做网站,有时候不需要太注重一些表面的工程,应深入去挖掘用户的真实价值,因为只有你找到了用户的价值点,你才能越走越远。
SNS网站难度真的需要实名制吗?
作者:dupola
前段时间,有那么一段时间“真实”与“真名”比较热门,以至于有一群网站强制用户以实名注册,尤其是一些 SNS网站。在我看来,这当然是一种极蠢的行为,如果把强制使用“真名”的那些精力用在其他层面,景象可能要更漂亮一些。
单纯地界定真实是比较困难的也是无用的,因为它有不同程度的表现,并且不同的表现可能存在于不同的范围和进程之内。而重要的是,其中只能只有某几个甚至只有一个交集是最有用的,无论对企业对网站,还是对用户自身。也就是说,促成这个交集并且让它在适当的语境下产生最多的价值,是那些特别重视真实的企业和用户都需要认真对待的。
一、真实之于网站与企业
上面这个说法可能有一些抽象,我把它放到一些例子中来讲。
拿豆瓣来讲,豆瓣并不需要用户用真实姓名和真实头像,他提供的功能并且鼓励用户去做的事情就是,针对条目进行收藏评论以及后期加上去的社会化的推荐与流式呈现。过分一点的奢望就是,每一个收藏该条目的用户,都顺着旁边的合作链接去购买。在整个过程中,除了真实地、真真切切地购买了某个产品以外,其他全部都是无所谓真假的,至少不是必须的。“真实地购买了”就是上面所说的交集,这可以为豆瓣带来利润。这也是豆瓣一直都在努力促进的地方之一。
当然,于豆瓣而言真实并不仅限于此,也就是说至少不限于“购买”这一个点。豆瓣上的SPAM用户不少,上首页的书评有的就是书托顶上去的,更别说有一些 SPAMER 不停地在各种场合制造垃圾了。对于豆瓣这个网站来说,这就是虚假。豆瓣在这方面也下了不少功夫,所以你看到豆瓣的气氛还算健康(至少在他原有的评论与讨论等气氛上)。那么这对豆瓣本身来说,这又是一个“真实点”或者说,又是一个交集。这个交集和上面那个交集有着莫大的关系。
每一个交集可能是在不同时间、不同范围的用户之内,每一个网站又是不同的。而网站运营者或者说企业本身需要知道的就是,你想要的交集在哪里?交集间的联系紧密度有多高?互相作用几何?这些交集对你有多少价值?
接着往下举例,就到了豆瓣之后的卓越。注意,这仅仅是从上面某个动作延续下来的,它只某一链条。用户从豆瓣的某个条目里链向卓越,在卓越购买某本书。用户需要在卓越填写较之豆瓣更多的真实的信息,它们不外乎就是收货人信息。这些信息是必须的,否则这个行为无法完成,企业和用户都不会拒绝这种真实。而用户是否真的喜欢这本书是否读懂了这本书是否暗恋这本书的作者,这与卓越没有丝毫关系。虽然这个用户“真的”喜欢这本书也是某种真实,但这种真实并不是卓越需要的。卓越需要的那个交集就是,用户真的购买了某本书,交易成功。
并且,这个交集对卓越的价值并不仅仅在于交易完成,人民币到手。这类的交集有无数个,而无数个就是一种数据,组织好的数据又是另外一种不菲的价值。所以卓越更想要这种真实也会努力促成这个交集,它可能在豆瓣或其他很多媒体上投放广告,为的就是这个交集,这份真实。
从上面用户在卓越购书这一行为中,还可以把支付方式剥离出来,由此我们还可以再顺势分析一下支付宝以及淘宝;而延续下去去谈购书后的那种真实体验真实感受,我们还可以继续分析一下某个出版社或者某个作家。但我想没有这个必要了,因为上面两个例子足以说明问题了。
成功的网站或企业,往往都清楚地认识到了哪一个交集对它最重要,用户的哪一层真实对它最有用,并且它可能还分析过难易程度、用户习惯、商业环境等因素,然后开始有步骤有节奏地促成那些个交集,索取那些个真实。
以上,只是拿两个网站举例,从某个侧面谈了一下真实。鉴于这些还算成功的案例,所以我在被要求提供真实信息的时候,总忍不住发问,你凭什么要用户的真实信息?给你你用的着吗?即使用的着,你不怕由此可能会带来的风险吗?
拿 Yahoo! 来说,自从师涛案之后,我就拒绝使用 Yahoo 的任何服务,除了后来 Flickr账户整合到 Yahoo 账户时被迫使用了一个 yahoo.com 的邮箱。而在未来,我当然会潜意识地拒绝 Yahoo 的任何服务,即使用,我也不会填写真实信息。关于这一点,换从 Yahoo 的角度考虑也是非常有趣且有意义的。
二、真实之于用户与个体
如上面所说,同企业一样,用户自身也需要去寻找那个交集,并为之努力。一般来说,用户较之企业更可能同时面对“提供真实”和“索取真实”两种情况,也就是索取与被索取。
把用户放到上面谈企业所举的例子中也不错。拿豆瓣来说,用户在其中不断地“提供真实”-- 撰写评论,添加标签,发表话题等等这些行为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真实,对用户而言,豆瓣这个工具可以在你向豆瓣提供了足够的真实信息的时候为你推荐一系列你可能感兴趣的对你而言很有价值的信息。
我见有部电影还是什么来着,其中有一个标签是“借给表弟”,这个标签当时把我笑坏了。这种标签是一种真实,但豆瓣这个工具并不能根据这种真实为用户推荐有价值的信息。毕竟,即使很多人把书碟借给了表弟,他也不会为那个条目打一个“借给表弟”的标签。当然,如果这个用户借给表弟了不少东西,并且都在豆瓣打了“借给表弟”这个标签并且常来看看这个数据,那虽然是一种价值,但就另当别论了。如果一个用户,他逛豆瓣的目的就是为了寻找更多的同类产品并购买,那他应该就不会打这样的标签了。
这里边的问题是,用户提供真实的同时,与网站或这个工具本身做一个契合,那么这种真实所带来的的价值可能会更大。
到了卓越购书这个环节就更明白了,用户需要提供真实,卓越也在向用户索取真实。缺少这一真实,行为无法完成,交易无法完成。
在这两个例子中比较简单,但真正在玩儿的时候会复杂的多,无论是“提供真实”还是“索取真实”。尤其是社交网站的流行之后,有些用户时常向别人“索取真实”(哪怕只是加为好友),但结果并不因为你提供了足够多的真实而如你所愿,你不一定能索取到别人更多的真实。尤其是社交网站本身的机制,它非常有挑逗性,它会让你有一种去索取的冲动。
而被索取的一方当然会根据他自己的标准来考虑一下是否将他的真实展示于你。这里边又更复杂更具体了一些,本文就不作讨论了。但是,我的看法是这样的:在索取与被索取之前,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已经提供了部分真实,提供这部分真实并想要促成的那个交集里,可能有将来某个时段里的索取与被索取,那么,如果这一次的索取或被索取中可能促成那个交集也就是说可能带来某一方或者双方期望的价值时,这个动作就已经基本完成了。
而这只是用户无数个动作之一。我的疑惑是,获取之后,是否真正地产生了价值呢?我个人觉得这一点考量起来困难比较大,过于细碎。所以这个任务的其中一面,就落在了网站或企业身上,其中有一点是,它提供了足够完善的机制来筛选、寻找或拒绝某一个人或某一类人,亦可能是某一条信息或某一类信息。但这种权利是下放给用户而不是作为管理者频频出现。UGC里的 C 即 Content 通常意义上是信息内容,在未来,它应该也包括了“关系”等同一或更高层面的内容,并且这种内容的价值应当是更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