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财经2月17日讯 中国平安17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 号》以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的规定,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期间的原保险合同保费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81.36亿元、人民币88.57亿元、人民币1784万元及人民币4.58亿元。上述金额共计274.68亿元。 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前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月31日期间的累计规模保费,分别为人民币254.03亿元、人民币88.57亿元、人民币3438万元及人民币6.28亿元。
时间: 2024-07-30 05:5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