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是一个全新的舞台,在这个舞台上,甚至是普普通通的社会的一员也有机会在这里大展身手,在这样的条件下,设计师该怎样做呢?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在网络环境下的设计师应该怎样利用自己的设计来满足人们的需求,迎合他们的要求,同时如何保持自己的风格,使自己真正作为一个倡导潮流的人。
风格一词在词典上的解释是“气度、作风;某一时期流行的一种艺术形式”。具体到网页设计的基础上,网页设计师的风格就是在运用自己的所拥有的手段,包括所拥有的审美的素质、应用软件的能力、以及感受生活的敏锐的觉察力,来建立起自己独特的设计形式、独特的作风。从这个概念出发,设计师就应该有自己的风格。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网页也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但是作为一个设计师的地位还没有得到应有的提升,造成今天的网页设计师的风格没有真正的得以体现,使网页的设计在一个低层次的水平上重复。同时由于大家的相互“借鉴”,使网页的页面布局基本上成了某种约定俗成。这样的直接后果是网页作为新的媒体,本应该是方便人们的使用为目标的,却有很多的地方不能够使人满意,而这些不令人满意的地方却原封不动的保留了下来,有些是功能上的,例如在按钮或者是导航的设置上,有些形成了常规的按钮安排方式是令人不方便的。同样在一些用色的规范或者是其它元素的应用限制了设计师作用的发挥,造成了这样的僵化模式。所以在这个新的时代,急切的呼唤具有自己的风格的设计师来作出一些更好更方便的网页来。
虽然现在的网页的现状有吞没设计师个性的趋势,但是同样这个时代也是一个追求形式上的创新和开拓的时代。一个勇敢的同传统势力、同形式主义相抗衡的时代。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的设计师都有理由在这样的状况下运用自己的能力,开辟出一片新天地。那么作为一个网页设计师应该怎样做才能凸现自己的风格呢?首先来说他的这种风格不能背离人们的现实太远,这个现实就是人们习惯了的网页的布局,虽然可能经过长期的努力可能会使这种局面得以改观,但是在目前的情况下如果一味的求自己的风格就会严重的脱离用户,做网页首先应该还是要考虑网络用户的使用的,如果自己的网页在很多的方面同目前已形成的习惯的编排方式大不相同,那么习惯于上网的用户使用起来就会感到很不方便,这样得不到用户的支持,这样的设计是失败的;在审美上同样是如此的,目前人们还不能一下子接受在网页上同大众完全不同的图片的安排方式或者是用色的形式,也许在设计师本人看来是非常漂亮的页面,也许是在平面设计的欣赏角度看来是非常好的页面,可是用户们却难以接受。这就是要求设计师在设计时要兼顾到习惯,在大体上或者是整体上不同习惯的使用形式相背离的情况下加入一些自己的东西,在功能上使用户更加方便。例如,可以采用更简洁的方式处理页面,去掉一些纷繁复杂的东西,或者是在页面的布局上采用自己的独特的方式来约束自己的网页上的应用元素,用细线条来分割,用色块来区别自己的不同的栏目,用声音来提示一些操作…… 这样就会逐渐的形成自己的处理页面的风格,不同的网站的设计都可以把这种风格应用上去,这样风格就这样炼成了!这也是反映出要想形成自己的风格,要一步一步的将自己的风格反映出来,不能脱离人们的现实太远。当然由于自己的习惯、修养以及其它的因素的作用,这个风格体现的方式大相径庭,例如有的设计师喜欢现代主义风格,喜欢它的简洁、实用、追求功能上的严谨。但是另外一些人喜欢追求视觉上的新奇、愉悦,所以反映到网页的设计上就是一种装饰化、流行化的风格,即所谓的新艺术风格。当然风格往往不是很单纯的一种方式反映出来,有时候是采用的结合的方式,呈现出丰富多彩的方式。
享誉世界的德国广告设计大师冈特`兰堡说过“一名设计师的作品停在一个水平及风格上不变化,那就是死亡”。平面设计如此,在网页设计上同样如此,在一个网页设计师的工作中要接触到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网页的设计,在这个过程中设计师能够形成并保持自己的风格固然可贵,但是如果想取得更大的成绩就必须要赢得一种超越,在自己的设计上最熟悉的风格的基础上能够寻求突破,这才是更难能可贵的。以马斯洛的需求的层次论看,这个就应该是一种五个层次中的最高级的形式即自我实现,而能够树立自己的风格只能算是低一层次的需要的满足。当然实现自己的设计风格的突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这需要设计师本身具有不断开拓进取的精神,在自己的设计实践的过程中不断的完善自己,不断的充实自己,不能将自己锁定在一个方面,要不断的尝试不同的艺术风格,以期找到自己的风格变化的突破口,多学习更多的传统的、现代的设计方法,吸收一些长处,在自己的实际应用中反映出来,这样就更能是自己的设计风格的突破变得更加的容易,也会使自己在这个方面变得更加的得心应手,当然在具体的网页的功能上的实践也是非常必要的,例如在变换一些网页元素的实践中,通过自己同使用这的交流,就可以很容易的得到自己的这些变化可以得到的效果,从而反馈到自己设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