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门昨天正式公布《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意见》,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确定为专项整治重点。同时明确广告发布全过程实施联合监管,对群众多次举报、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播影视播出机构,将面临暂停违规频道(率)商业广告播放、暂停频道(率)播出,直至撤销频道(率)、吊销《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等处理。
时间: 2024-09-22 00:37:44
本报讯(记者杨滨)国家工商总局等12部门昨天正式公布《2010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
意见》,把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等确定为专项整治重点。同时明确广告发布全过程实施联合监管,对群众多次举报、发布违法广告问题严重的广播影视播出机构,将面临暂停违规频道(率)商业广告播放、暂停频道(率)播出,直至撤销频道(率)、吊销《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等处理。